新三板上市要注意什么問題?
一、新三板上市有哪些條件?
要在新三板上市,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并持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申請時股東人數未超過200人(含200人)的股份公司,直接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掛牌;申請時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股份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核準文件后,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辦理掛牌手續。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主要是指公司專注主營業務,公司自成立以來有持續的經營且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如果公司在掛牌前兩個年度出現連續虧損,可能影響掛牌。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目前不少公司治理不夠規范,例如公司章程僅僅是擺設,未能得到執行等。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公司成立、出資、增資行為合法合規,公司歷次股權轉讓合法合規,公司股權明晰,不存在法律糾紛或者潛在的法律糾紛。
(5)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
“新三板”主辦券商,同時具有承銷與保薦業務及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企業須經主辦券商推薦,雙方簽署了《推薦掛牌并持續督導協議》;主辦券商應完成盡職調查和內核程序,對公司是否符合掛牌條件發表獨立意見,并出具推薦報告。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新三板企業上市后還要做什么嗎?
新三板企業上市后還需要履行以下義務:
(1)持續信息披露,包括臨時公告和年報(經審計);
(2)接受主辦報價券商的監管,接受公眾投資者的咨詢。
三、新三板上市時間要多久?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非上市公司申請新三板掛牌轉讓的流程如下:
1、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
各中介與公司股東、高管就有限公司擬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事項進行初步的溝通,并初步擬定新三板上市方案,初步與公司股東、高管溝通了解公司的法律、財務及業務情況,初步擬定以【】月【】日為股改基準日。
2、申請股份報價轉讓試點企業資格
企業申請非上市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資格確認函的審批時間為5日;
3、簽訂推薦掛牌協議
非上市公司申請股份在代辦系統掛牌,須委托一家主辦券商作為其推薦主辦券商,向協會進行推薦。申請股份掛牌的非上市公司應與推薦主辦券商簽訂推薦掛牌協議。
4、配合主辦報價券商盡職調查
券商、會計師、律師和企業達成初步的合作意向后,花費1~2周時間做一個初步盡職調查。律師出具簡要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并就發現的法律問題出具整改方案,會計師完成對公司財務方面基礎性工作的盡職調查,并出具簡要財務盡職調查報告并由律師、會計師協助公司進行整改。然后,進場開始全面盡職調查、寫公開轉讓說明書。
5、主辦報價券商向協會報送推薦掛牌備案文件
“新三板”的委托時間:報價券商接受投資者委托的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報價系統接受申報的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6、協會備案確認
推薦主辦券商向協會報送推薦掛牌備案文件,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文件無異議的,出具備案確認函的時間為五十個工作日內。
7、股份集中登記
8、披露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
9、完成股份在全國股份代辦轉讓系統掛牌轉讓
除此之外,企業申請新三板掛牌轉讓的時間周期還依賴于企業確定相關中介機構、相關中介機構進行盡職調查以及獲得協會確認函后的后續事宜安排。
審批時間短、掛牌程序便捷是新三板掛牌轉讓的優勢,從券商進場改制算起,公司股份進入報價轉讓系統掛牌流通一般需要6個月左右,而股票進入主板或者中小板一般需要2至3年。如果條件成熟,掛牌后即可進行定向增資,募集資金。
四、新三板上市具體操作流程
1、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
擬上市的有限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革,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請在新三板掛牌的主體須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處于有限公司階段的擬掛牌公司首先需要啟動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整體折股變更為股份公司。
2、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決議
3、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
4、公司選定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
5、配合主辦報價券商盡職調查
主辦券商對擬上市股份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編制推薦掛牌備案文件,并承擔推薦責任。主辦券商推薦非上市公司股份掛牌新三板時,應勤勉盡責地進行盡職調查,認真編制推薦掛牌備案文件,并承擔推薦責任。主辦券商進行盡職調查時,應針對每家擬推薦的股份公司設立專門項目小組。項目小組應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協調配合,完成相應的審計和法律調查工作后,根據《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工作指引》,對擬新三板上市公司歷史上存在的諸如出資瑕疵、關聯交易、同業競爭等重大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制作備案文件等申報材料。
6、申請股份報價轉讓試點企業資格
7、主辦報價券商向主管機關報送推薦掛牌備案文件
主辦券商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主辦券商不僅應設立專門的項目小組,負責盡職調查,還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發表審核意見。主辦券商根據內核意見,決定是否向協會推薦該公司新三板上市。決定推薦的,應出具推薦報告(包括盡職調查情況、內核意見、推薦意見和提醒投資者注意事項等內容),并向協會報送備案文件。
8、主管機關對備案文件進行審查
通過內核后,主辦券商將備案文件上報至中國證券業協會審核。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審查主辦券商報送的備案文件并做出是否備案的決定。
9、主管機關備案確認
證券業協會決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書并對備案文件進行審查,若有異議,則可以向主辦券商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饋意見,由主辦券商答復;若無異議,則向主辦券商出具備案確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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