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付款人拒絕承兌的,必須出具拒絕承兌的證明。
(3)付款人承兌商業匯票,應當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和承兌日期并簽章。
(4)付款人承兌商業匯票,不得附有條件;承兌附有條件的,視為拒絕承兌。
(5)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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