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營改增”后留抵稅額如何處理(2)
時間:201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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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當期銷項稅額=(100+10)×17%=18.7(萬元),相關數據按規定填入2012年10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申報表)附列資料(一)中,并生成主表第十一欄“銷項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
當期進項稅額為5萬元,相關數據按規定填入2012年10月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十二欄“稅額”中,并填入主表第十二欄“進項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
上期留抵稅額15萬元作為“貨物和勞務掛賬留抵稅額”(即試點實施之日前一個稅款所屬期的申報表第二十欄“期末留抵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列“本月數”)填入2012年10月,申報表主表第十三欄“上期留抵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中。而該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在2012年10月主表中填寫“0”。
經計算,2012年10月申報表主表第十八欄實際抵扣的進項稅額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填寫5萬元。
該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反映貨物和勞務掛賬留抵稅額本期實際抵減一般貨物和勞務應納稅額的數額,需將“貨物和勞務掛賬留抵稅額本期期初余額”與“一般計稅方法的一般貨物及勞務應納稅額”兩個數據相比較,取二者中小的數據填入。
經計算,貨物和勞務掛賬留抵稅額本期期初余額=第十三欄“上期留抵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15(萬元)。
一般貨物及勞務銷項稅額比例=(《附列資料(一)》第十列第一行、第三行之和-第十列第六行)÷第十一欄“銷項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100%=17÷(17+1.7)×100%=91%。
一般計稅方法的一般貨物及勞務應納稅額=(第十一欄“銷項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第十八欄“實際抵扣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一般貨物及勞務銷項稅額比例=(18.7-5)×91%=12.467(萬元)。
因此,2012年10月申報表主表第十八欄實際抵扣的進項稅額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應填入12.467萬元。
最終,2012年10月應納增值稅額為申報表主表第十一欄“銷項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第十八欄“實際抵扣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第十八欄“實際抵扣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18.7-5-12.467=1.23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