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代表處后注銷國稅所需資料及流程
來源:未知 作者:admin 點擊:
次 時間:2011-11-30 10:56
所需資料:
1.外資代表處注冊后總部出具撤消申請(總經理或者董事簽字,有公章蓋公章)
2.外資代表處注冊后出具撤消申請(代表處章,首代簽字)
3.外資代表處注冊后原批準單位注銷批復復印件(抬頭需要注明致北京市國家稅務局涉外分局)
4.外資代表處注冊后國稅稅務登記表
5.外資代表處注冊后納稅申報IC卡(如果有請交回)
6.外資代表處注冊后國稅企業所得稅征,免稅界定通知書(原件)
7.外資代表處注冊后前三年所得稅繳款書(復印件,三套)
8.外資代表處注冊后前三年匯算清繳結果通知書(原件)(當年未做匯算清繳需到稅務機關辦理)
9.外資代表處注冊后前三年審計報告(以前年度需復印件,當年未做匯算清繳需原件)
10.外資代表處注冊后前三年所得稅季度申報表( 當季度需到稅務機關領取申報表后填寫,蓋章)
11.外資代表處注冊后領一份年度申報表,填好,蓋章(辦匯算清繳用)
12.外資代表處注冊后前三年租房合同(復印件,辦匯算清繳用)
13.外資代表處注冊后注銷、停業稅務登記申請表
解決提示:如涉及稅務局年度匯算清繳的補稅或者退稅,將此類繳款書一并附上
審批時限:遞交完備的資料后60個工作日完成注銷登記
該項工作可能會由于資料或補繳稅款等原因而延遲
手機閱讀本文:外資代表處后注銷國稅所需資料及流程
- 上一篇:注銷北京代表處的辦理順序
- 下一篇:外資代表處注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