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律師事務所審計所需資料清單
來源:京審 作者:京審會計師事務所 點擊:
次 時間:2017-02-17 16:19
律所向審計機構(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材料:
1.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律師事務所合伙協議(變更前后)、驗資報告(變更前后);
2.已審核通過的2015年度整套財務決算報表;
3.2016年度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和會計憑證;
4.2016年度使用的全部發票存根;
5.2016年度銀行對帳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6.全部聘用勞動合同文件;
7.所屬律師事務所資產的產權證書。
律師事務所年度審計請聯系:
京審會計師事務所
李老師 電話:010-82672400
推薦閱讀:
2016年度律師事務所年度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名單
手機閱讀本文:2016年度律師事務所審計所需資料清單
- 上一篇:離任審計需要提供的資料清單
- 下一篇:澳大利亞188A投資移民審計資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