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商投資企業收支情況表的審計(4)
時間:201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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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3.正確利用期初數據或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審計時我們還會遇到被審計單位上年度《外匯收支情況表》或本年度的會計報表審計是由其他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由于《外匯收支情況表》的審計需要利用期初數據和本年度會計報表的數據,這時我們就應該參照《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3號-利用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和《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4號-期初余額》的規定,執行適當的程序進行確認。
4.注意違反法規的行為。審計時我們還可能發現被審計單位在外匯交易中違反了外匯管理方面的法規,在2003年以前的外匯審計要求中都規定了需要在外匯審計事項說明中披露,而匯發[2002]124號文并沒有對這方面做出規定,這時我們就應該參照《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8號-違反法規行為》的規定,視具體情形與公司管理當局溝通,進行處理,并考慮對審計報告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