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個稅征收區縣標準不統一 稅費差幾十萬(2)
亂像調查
石景山叫停涉稅已購公房過戶
個稅新規執行后,最鬧心的恐怕要屬當年僅花了幾萬塊錢就從單位把房子買到手的“房改房”(“已購公房”)業主了。如果按照當年的購房價,現在房價上漲了幾十倍之多,如果按差額20%繳納個稅,絕對是筆巨款。
“已購公房從前的檔案都是紙質的,甚至有可能已經丟失,而房屋的原值也無處尋蹤。”某房地產業內資深人士表示,到底按照什么標準繳稅,各個區縣也不一樣。
據了解,早在2006年,北京市住建委就規定,房改房的原值按照4000元/平米計算。“原值不足4000元的,按照4000元界定,超過4000元的按照實際差額征收。”埃斯克羅北京不動產交易服務公司運營總經理鄭冀寧對記者透露,這是目前大多數區縣對房改房執行的變通政策。
雖然是暫時的變通政策,但也有區縣并不愿意這樣一刀切。記者從石景山區繳稅部門獲悉,自打國五條新政執行后,該區涉及20%個稅的房改房全部暫停了繳稅過戶。
“還在等細節。”鏈家地產[微博]石景山區一家門店的業務員說。
區縣標準不統一 稅費差出幾十萬
除了已購公房的原值界定混亂之外,各區縣對于20%個稅征收標準也有諸多不統一的地方。
京版國五條規定,能夠確定房屋原值和有關合理費用的,按個人收益的20%稅率計算。納稅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相應憑證且相關部門也從無查證的,個稅按照成交總價的1%計算。
“大興、通州這兩個區縣就沒有1%的個稅這么一說,都是按照每平米4000元的標準來計算。”鄭冀寧表示。記者算了一筆賬,以一套已經查詢不到原值的60平米、售價200萬元的已購公房為例,假如這套房子地處朝陽區,那么它的個稅按照1%來征收,為兩萬元,但如果地處通州,其個稅就將是35萬元。
如此巨大的差價可見目前個稅征收豈止一個“亂”字了得。
最新進展
個稅征收標準近期有望統一
“這種混亂的情況是暫時的,地稅部門會出臺相應細則的。”接近地稅部門的某中介公司高管透露。
他表示,個稅的繳納存在特殊性,并不是像營業稅、契稅一樣繳納時只遵循最終成交價,還要涉及房屋原值。對于北京而言,從2006年才有網簽制度,也就是說2006年之后交易的房子住建委和地稅部門才有足夠詳細的記錄,在此之前成交的房屋信息,住建委也曾經錄入過一批,但并不是全部。
2003年之前的肯定是查不到原值的。這也就給二手房原值的考量帶來了極大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