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再取消150多項審批事項 將打包修改66部行政法規(2)
時間:201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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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行政法規不是法律,法律需要人大修改,行政法規主要部門的一些條例規章,可以加快修改出臺。”他說。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目前各個部門指定的很多條例和規章,隨著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已經顯得很滯后。
比如《企業債券管理條例》 中還有“中央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計劃委員會審批”的內容,“國家計劃委員會”在2003 年已經經過改革后變名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述條例對于企業債券地方企業發行的條件、數量、利息回報都有規定。
比如第十八條規定“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第十六條規定“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總面額不得大于該企業的自有資產凈值”。
中國投資協會副會長劉慧勇認為,如果企業債券沒人買,那么利率回報要提高,所以債券管理條例規定一個利率要求不是很合適。此外像專營鐵路等發行債券的總面額是可以超出自身資產凈值的,因為作為專營鐵路具有穩定的收益。
根據了解,此次修改該行政法規涉及面非常廣,這甚至也涉及到當日國務院會議的新改革內容。
比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就需要修改,因為該辦法由原衛生部制定。現在食品管理單位是食藥總局。另外大批職業資格認證取消,原先《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暫行辦法條例》也要修改。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當日常務會議表示, 一開始也有人擔心,簡政放權會不會放“亂”了?實踐證明,市場并沒有亂。關鍵還是要加強監管。 下一步要真正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不能靠審批,而要靠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