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所公告:
變更驗資應提供資料
1、被審驗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的變更注冊資本的決議;
3、全體出資者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和委托文件、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4、政府有關部門對被審驗單位注冊資本變更等事宜的批準文件;
5、經批準的注冊資本增加或減少前后的協議、合同、章程;
6、注冊資本變更前的營業執照;
7、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變更后的批準證書;
8、以往的驗資報告及相關資料;
9、注冊資本增加或減少前最近一期的會計報表;
10、被審驗單位提供的有關以前各期出資已到位、出資者未抽回出資的書面聲明;
11、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出資增加注冊資本的相關資料:
12、與合并、分立有關的協議、方案、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
13、與減資有關的公告、債務清償報告或債務擔保證明;
14、與合并或分立有關的公告、債務清償報告或債務擔保證明;
15、出資者以其債權轉增資本的有關協議;
16、有關股權轉讓的協議、決議、批準文件,證明股權轉讓的律師意見書或公證書等法定文件及辦理股款交割的憑證。
17、相關會計處理資料;
18、被審驗單位確認的注冊資本變更情況明細表;
19、國家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