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可以不以月末為股改基準日
來源:未知 作者:溫老師 點擊:
次 時間:2015-10-29 14:47
提問:公司可以不以月末為基準日股改嗎?如,以7.14為基準日。有案例嗎?
回答:一般情況下是不行的,因為會計師也要以股改基準日進行審計,評估師以股改基準日進行資產評估,這需要和會計師和評估師溝通,月中公司的業務是不完整的,會計師一般也不會答應,業務不完整,對你們公司也不利。
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給股東,也就是公司的盈余轉為增資時,或進行配股時,就要對股價進行除權。
除權(息)基準日,是相對于股權(息)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即R+1日,在該日及以后交易日交易的股票稱為"除權股票"或"除息股票",買入該股票的投資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紅配股的權利,而在股權(息)登記日收盤后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在除權(息)基準日及以后賣出該股票后,其所享受的分紅配股的權利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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