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事務所2009年度按比例返還會費的通告
時間:201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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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注協公告說,為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支持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拓展,根據中注協第四屆理事會第六次會議精神,經中注協財務委員會 會議研究決定,部分返還會計師事務所2009年度上繳的會費。
返還原則和程序是:按各會計師事務所2009年度實際上繳中注協團體會費的10%予以返還;由中注協統一撥付至各地方協會,各地方協會自接到中 注協撥付通知后的15個工作日內,足額撥付、返還至所屬會計師事務所。
關 于按比例返還會計師事務所2009年度會費的通告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通告[2010]2號
為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支持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拓展,根據中注協第四屆理事會第六次會議精神,經中注協財務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部 分返還會計師事務所2009年度上繳的會費。返還原則和程序是:按各會計師事務所2009年度實際上繳中注協團體會費的10%予以返還;由中注協統一撥付 至各地方協會,各地方協會自接到中注協撥付通知后的15個工作日內,足額撥付、返還至所屬會計師事務所。
特此通告。
二O一O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