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六大特性
審計特性是指審計工作的基本性質與特征,如審計地位的獨立性、審計范圍的廣泛性、審計過程的公正性等。審計特性決定了審計職能的內涵所在,而審計的職能、 目的又貫穿在審計活動的全過程,最終規定了審計對象、審計依據的特征和范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法的具體運用,制約著對審計結論產生重要影響的審計證據。審計特性是在審計活動中不斷總結和提煉出來的,隨著審計環境的變遷和審計實踐的發展,審計特性也需要與時俱進,決定、指導審計行為的方向和策略。我認為,當前內部審計需要重點關注以下六個方面的特性:
1.前瞻性。
所謂前瞻性,就是要加強計劃管理和目標管理。
長期以來,內部審計機構的工作計劃大多服從于上級部門和本級決策層,體現出依賴性、被動性、受托性較強的特點,缺乏中長期的戰略規劃。尤其是基層審計機構,項目的主動性、選擇性更加不足,即使擬定了局部的年度計劃,也常常被統一的或臨時性的審計任務所替代。這種狀況,造成審計機構難以對轄區審計對象的風險狀況進行總體的分析、判斷和把握,對審計環境的不確定性、變動性缺乏敏感,風險預警職能難以發揮。審計的周期、頻率和覆蓋面不能正常實施到位,審計的難度、成本和風險增大。沒有順應內部審計系統性、全面性和主動性的要求,這是審計職責的一大缺憾。強調計劃管理,就是審計主體的行為要有明確的計劃性和層次性,各級審計機構應根據審計對象的特點、風險狀況和歷史審計記錄,結合上級部門和本級決策層的要求,自主確定中長期的審計工作規劃和方向,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原則,有選擇性地安排年度審計項目和任務,體現出區域、時期、行業(業務)及管理層的特色和風格,展示一定的審計文化。強調目標管理,就是在計劃管理的基礎上,對審計具體目標進行細分,加強對審計工作的績效測量和評價,將審計的數量、質量與工作考核掛鉤,建立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體系和審計工作的監督評價體系。同時將審計目標的實現程度,與審計計劃、審計成本和審計效益等進行比較,及時矯正偏差。
2.經濟性。
所謂經濟性,就是要注重審計行為的價值發現和價值增值功能,講求審計的成本效益分析。
傳統觀念認為,內部審計工作不創造經濟價值,因而受到各方重視的程度有限。大家通常關注的也只是投入現場工作日多少、發現問題金額多少、提出審計建議多少,對審計怎樣改進經營管理、完善業務流程和內部控制、挽回或避免了多少經濟損失等缺乏系統的分析、計量和追蹤。在審計報告提交之后,很少有人考慮對審計建議進行提煉,督促被審單位整改到位,轉化出長遠的經濟效益。解決此類問題,首先要樹立審計監督、風險管理過程就是創造價值過程的觀念。從審計目標入手,加大經營性審計、管理績效審計的力度,審計師要參與企業管理、業務流程設計和再造的全過程,充分發揮審計的建設與評價職能,促進企業完善經營管理。其次要進行審計項目自身的經濟價值分析,對審計重點不突出、審計成本或風險過高的項目要予以篩選,通過控制、減少企業的風險損失,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爭取審計成果向經濟效益轉化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