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拍賣企業2009年度核查的通知
京商務交字〔2010〕40號
各拍賣企業:
為加強拍賣行業監管,規范拍賣企業經營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拍賣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第24號)規定,北京市商務委員會決定自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對本市拍賣企業進行2009年度核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圍
2009年12月31日前經北京市商務委員會批準設立、頒發拍賣經營批準證書并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拍賣企業。
二、核查需提交材料
1、企業年度核查申請(見附件)
2、拍賣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見附件)
3、2009年度拍賣經營情況表(商務部全國拍賣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下載)
4、拍賣師(至少一名)、從業人員(至少兩名)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當場退還)
5、2009年度拍賣公告復印件
6、《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當場退還)
7、《拍賣經營批準證書》副本原件(《拍賣經營批準證書》與《工商營業執照》所載內容須相符)
8、市商務委關于企業設立批復文件(如有變更,提供最后一次變更批復文件)
9、全國拍賣行業管理系統基本信息、經營情況報表網上填報齊全(此項不需提供紙制文件,核查部門網上審核)
三、核查工作要求
1、請各拍賣企業在本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報送年度核查材料,逾期視同放棄年度核查。上報核查材料時,對所報送材料為復印件的,企業應對復印件的真實性進行確認,并在復印件上加蓋企業公章,
2、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將年度核查結果在拍賣經營批準證書上注明。核查結果將通過北京市商務委員會網站及時向社會公布,并抄送市高法、工商、文物等有關部門。
3、年度核查相關表格可從北京市商務委員會網站(www.bjmbc.gov.cn)“通知公告欄目”的《北京市商務委員會關于開展拍賣企業2009年度核查的通知》中下載。
辦理地點:北京市商務委員會一層對外辦公大廳9號窗口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190號
聯 系 人:陳敬安
電 話:85163380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