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稅實行什么稅率?如何計算應納稅?
稅率是稅額與征稅對象數量之間的比例,即稅額/征稅對象數量。稅率是計算稅額的尺度,反映征稅的深度。稅率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國家的財政收入和納稅人的負擔水平,為稅收制度的中心環節。我國現行稅率分為三種類型:(1)比例稅率。是指應征稅額與征稅對象數量為等比關系。如交通營業稅,不論納稅人的營業額為多少,稅率都是3%。(2)累進稅率。是指隨著征稅對象數額的增大而提高的稅率。征稅對象數額越大,稅率越高。累進稅率又分為全累稅率和超累稅率兩種形式。所謂全累稅率,是指征稅對象都按其相應等級的累進稅率征稅;所謂超累稅率,是指把征稅對象劃分為若干等級,對每個等級部分分別規定相應稅率,分別計算稅額,各級稅額之和為應納稅額。(3)定額稅率。又稱固定稅率,是指按單位征稅對象,直接規定稅額的一種形式。如城鎮土地使用稅按使用土地面積,規定每平方米稅額多少。
按照《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累稅率,即(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舉例說明如下:
某單位出售房地產的總收入為434萬元,其扣除項目金額為140萬元,該單位應納的土地增值稅額為:增值額=434—140=294(萬元);在增值額294萬元中,增值率不超過50%的部分為140×50%=70萬元,按30%的稅率計算,應納稅21萬元;增值率50%至100%的部分為140×(100%—50%)=70萬元,按40%的稅率計算,應納稅28萬元;增值率100%至200%部分為140×(200%—100%)=140萬元,按50%的稅率計算,應納稅70萬元;增值率200%至210%部分為140×(210%—200%)=14萬元,按60%的稅率計算,應納稅8.4萬元。幾項合計實際應納稅額為21+28+70+8.4=127.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