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后補繳的土地增值稅是否加收滯納金
時間:20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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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問題】
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房產時已按規定預交土地增值稅。現在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時,稅務機關要求在當月15日補繳,請問在這之前繳納是否不會加收滯納金?
【解答】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220號)規定,土地增值稅清算后應補繳的土地增值稅加收滯納金問題
納稅人按規定預繳土地增值稅后,清算補繳的土地增值稅,在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補繳的,不加收滯納金。
提示:清算后在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補繳的,不加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