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稽查中普遍存在的稅務問題
1.虛構資金流,掩飾多列開發成本。
某企業虛構資金流,多列開發成本。該企業為了多列“開發成本”,一方面取得假發票,另一方面虛列資金流出的假象,支付工程款、設計費、策劃費。在稽查實踐中,如果企業開發成本有多年未支付開發成本款項問題,可能引起稅務機關懷疑,因此該企業虛構資金流,將資金流出,來掩飾多列成本的現實。
2.不配比結轉成本。
銷售部門實際銷售面積同財務部門當年結轉成本的面積不符,造成多列成本。房地產企業的開發成本=銷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在單位工程成本一定的情況下,在結轉銷售成本的時候,多列銷售面積,就在當期多列了成本。
3.“先租后售”出售時資產成本的計量問題。
該企業采取“先租后售”辦法,在出租期間將商鋪轉為固定資產,并且已經計提了部分折舊,在銷售的時候,直接將固定資產原值做為銷售成本,未減除已經計提折舊部分。造成已經計提的折舊,實質上兩次重復扣除了折舊部分。
4.外商投資企業的其他應付款科目,多年掛賬,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國稅發[1999]195號文件規定,“企業的應付未付款,債權人逾期兩年未要求償還的,應計入企業當年收益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在稽查實踐中,一是關注“資本公積”科目,看是否有將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轉作資本公積的情況,如果有,則坐實了應當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二是關注“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賬齡,若果期限較長,要看是否可以根據195號文件的規定調整應納稅所得額。三是關注應付款項長期掛賬,且已經取得了發票的情況下,其對應的開發成本是否真實,必要時可以采取外部調查的方法,查明事實真相。
5.房地產企業少計租賃收入。
地產企業取得租賃收入不記賬是常見的涉稅問題,主要查看其租賃合同以及租賃業發票的開具情況,查出租賃收入很重要的方法就是到現場核實是否有租戶存在。
6.房地產企業一般存在比較多的各類罰款,關注各類罰款的涉稅問題。
一是地產企業經常將建設局罰款、安監局罰款、規劃局罰款、勞動局罰款等各類罰款在稅前列支,未做納稅調整,在稽查中要注意“營業外支出”科目的構成,看是否有行政罰款列支。
二是通過罰款發現其他涉稅問題,例如該企業有規劃局超規劃面積的罰款,就要關注其超建違建部門是否出售或者出租,其取得收入是否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