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會計科目的設置及核算
建筑施工企業有一定的特殊性,與廣大生產型企業有很大的區別。特別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確認上,和產品銷售企業有很大的不同。本帖只在此探討建造合同法準則中規定建筑施工企業的會計業務處理,與生產性企業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討。
(一)工程施工
相當于生產企業的“生產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項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設置“合同成本”和“毛利”兩個二級明細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核算工程合同成本,在合同成本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人工費(項目/部門核算)
(2)材料費(項目/部門核算)
(3)機械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其他直接費(項目/部門核算)
(5)分包成本(項目/部門核算)
(6)間接費用
間接費用下設下列明細科目:
管理人員工資(項目/部門核算)
職工福利費(項目/部門核算)
固定資產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低值易耗品攤銷(項目/部門核算)
辦公費(項目/部門核算)
差旅費(項目/部門核算)
財產保險費(項目/部門核算)
工程保修費(項目/部門核算)
排污費(項目/部門核算)
勞動保護費(項目/部門核算)
檢驗試驗費(項目/部門核算)
外單位管理費(項目/部門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運費(項目/部門核算)
材料物資盤虧及毀損(項目/部門核算)
取暖費(項目/部門核算)
其他費用(項目/部門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
核算工程毛利,具體的設置根據企業需要選擇,不一定非要設置這些會計科目。特別是間接費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設置。
(二)機械作業
該科目主要是針對建筑企業有單獨的設備管理部門為各項目提供設備發生的費用及內部結算的臺班的核算。相當于制造待業的“輔助生產成本”科目。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針對本公司的設備設置單機核算,準確核算每臺大型或者主要設備每個臺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況下,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工資及附加(部門/設備核算)
燃料及動力(部門/設備核算)
折舊費(部門/設備核算)
配件及修理費(部門/設備核算)
間接費用(部門/設備核算)
(三)應收賬款
1、應收工程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根據工程進度報表或者結算的應收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