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裝企業營業稅的節稅策略
時間:20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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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建筑安裝企業營業稅的節稅重點在于確定營業額。
一、確定營業額時,納稅人一個方面應注意建筑,修繕、裝飾工程所用材料,物資和動力應包括在營業額內,另一方面可以通過一物多用,降低價款計算等合法的手段減少營業額的計算,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二、確定營業額時,安裝工程作業,盡可能不要將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因為如果設備價值為安裝工程產值,則設備價值包括在營業額內,從而不利于節稅。
舉例:某施工企業為某企業建造一個廠房,總承包價款為500萬元,工程所需材
料由建設單位購買,價款為300萬元,則該業務應納營業稅為:
(500萬十300萬)×3%=24萬元
如果該企業將材料由建設單位購買,改為由施工企業承擔并合在總承包價款之中,設總承包價為700萬,則營業稅為2l萬元,節稅3萬元。
三、轉包收入由于由總承包人代扣代繳營業稅,因此,此項收入企業不再另行計算繳納營業稅。
舉例:A施工企業承建一棟廠房,總價款為200萬元,該企業又將部分工程轉包給B施工企業,支付轉包費為l00萬元,則A施工企業應納營業稅為:
(200一100)×30%=3(萬元)
A負責代扣代繳B企業營業稅為:
100×3%=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