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人員應如何履行職責
對于經濟組織的有效運行尤其是企業的高效治理來說,內部審計的作用無論從組織上還是制度上都極其重要。從內部審計流程涉及的人員來看,內部審計的委托者、被審計者、審計者、受益者對內部審計的作用認識不一,導致對內部審計的重視程度參差不齊。無論從微觀上提高管理水平還是宏觀上維護經濟社會有效運行的角度,內部審計人員都應更好地履行職責,因此,內部審計人員應考慮以下因素:
一、提高認識
(一)內部審計人員對內部審計工作要有深刻的認識、清醒的定位
首先,要認清內部審計的的目的。內部審計是在受托經濟責任下產生的,從誕生之日起,就是為了考察受托人是否高效、誠信地履行了受托責任,檢驗受托責任履行的效果。
其次,要認清內部審計的職能。內部審計的目的決定了內部審計必須具有監督、控制、評價、服務的職能。在不同的階段或情況下,內部審計的諸項職能會有所偏重。在現階段,內部審計的服務職能逐漸成為一種主要的職能,同時監督、控制和評價職能與之相輔相成,也是不可或缺的。具體來說,內部審計的主要職能包括以下方面。
1.監督職能是內部審計的基本職能。內部審計產生的根本動因是委托代理關系,內部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內部審計必須全面發揮其監督的職能,側重于會計監督的含義,內部審計最能發揮對會計的監督作用。
2.控制職能。內部審計機構作為一個職能部門,獨立于其他各部門和其他控制系統,是對其他控制的一種再控制,與其他控制形式相比,更具獨立性、權威性和全面性。它是對內部經營管理的效果進行監督與評價,并向管理當局反饋這些信息及其他有關信息。因此,內部審計又是內部控制的特殊構成要素,是對內部控制實施的再控制。
3.評價職能。通過內部審計可以掌握組織內部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由于內部審計部門獨立于其他部門,更能客觀公正地評價其他部門的管理情況和運行業績。良好的內部審計能夠對單位的計劃、預算、決策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對單位的某方面或整體經濟活動是否按照既定的目標和決策進行而進行公正的評價。
4.服務職能。內部審計可以通過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為管理當局的決策、計劃、控制提供依據,這些都充分體現了內部審計的服務職能。內部審計人員素質的不斷提高、知識結構的日趨合理化,將能夠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再次,對內部審計工作在組織內部的定位要有清醒認識。內部審計并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內部審計只是在制度設計上增加了一道防火墻,對委托人來說能盡量減輕但并不能完全避免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負面作用,對受托人來說則能通過內部審計盡量客觀合理地評價自身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客觀上說內部審計能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卻不能完全克服內部人控制導致的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不良影響。《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若干規定》明確要求國有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內部設立審計機構。這種行政命令下的內部審計處于尷尬境地:一方面要代表國有資產出資者對企業實行監督,另一方面又要代表高層管理者監督其下級。我國上市公司設立內部審計時主要還是從內部管理的角度出發的,還沒上升到治理的層面。內部審計的治理職能還未引起人們的重視。
(二)內部審計人員對內部審計的工作環境要有深刻認識
宏觀上講,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的法制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法規制度日漸完善,對于經濟事項的管理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等方面尚需進一步努力,社會整體氛圍意義上的的法治認識尚待提高。
微觀來看,委托人、受托者對內部審計的認識不盡科學,授權不清晰不完善導致職責劃分不清。
因此,內部審計人員不但要積極承擔加強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還要有智慧地肩負起改善微觀工作環境的重任,幫助內部審計工作涉及的各方面人員提高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和理解,從而得到他們的積極配合,做好內部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