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污染處理的辦法?
時間:20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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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問題內容:
我公司收到一張外省增值稅發票,由于密碼區有污染認證不通過,對方要求我公司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我公司所在國稅局拒絕辦理,應如何處理?
復意見: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納稅咨詢問題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第018號)規定: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銷售折讓以及開票有誤等情況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辦法處理: (一)因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的,由購買方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購買方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貴公司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由于污染造成無法認證,應由購買方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
歡迎您再次提問。
國家稅務總局
2010/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