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資企業地址變更所需資料
第二十八條 申請變更外商投資企業登記事項,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一)《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變更登記申請表》、《投資者名錄》、《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
(二)《指定(委托)書》;
(三)董事會決議;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五)變更下列事項的,還需要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變更名稱
1、《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及其他名稱變更預先登記材料;
2、審批機關的批復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
3、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增加投資總額、注冊資本
1、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2、驗資報告;
3、審批機關的批復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
減少注冊資本
1、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2、審批機關的批復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
3、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三次減資公告的報樣(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方受理減資申請) ;
4、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減資說明(內容包括減資原因、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的情況,減資后不會侵犯債權人利益的承諾);
5、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的查帳報告。
變更企業類別:
1、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2、審批機關的批復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
變更股東:
1、股權轉讓協議;
2、受讓方的合法資格證明;
3、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4、審批機關的批復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5) 涉及本市國有資產轉讓的,還應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單》。
變更股東名稱或姓名
1、審批機關的批復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 1;
2、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3、股東名稱或姓名變更的證明;
4、變更后的股東資格證明。
變更經營期限
1、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2、審批機關的批復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
變更經營范圍
1、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2、審批機關的批復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
3、新增經營項目涉及前置許可的,應當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涉及后置許可的,應當提交《承諾書》。
申請增設分支(辦事)機構
1、外商投資企業按期繳付注冊資本后,申請在外地設立分支、辦事機構,申請人不須填寫有關表格,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口頭提出申請,登記機關即予開具《核轉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