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審預收賬款檢查應注意的方面
預收賬款是指企業在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之前,按照合同規定向購貨單位預收的款項。“預收賬款”科目按購貨單位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作為一項往來賬款,檢查時應注意以下方面:
一、將不屬于預收賬款核算的事項列入預收賬款。
如企業將本應記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科目的事項記入“預收賬款”科目,從而達到逃避繳納流轉稅和所得稅的目的。檢查時應審閱預收賬款明細賬貸方發生額,如果摘要記錄不詳,需通過賬戶記錄找出該筆業務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看證證是否相符。
二、將應記入收入的直接交款提貨業務記入預收賬款。
會計制度規定,交款提貨銷售在收到貨款并將發票賬單和提貨單交給買方后確認收入。檢查時對每筆預收賬款明細賬貸方發生額,應要求企業出具相應的合同,以核實發生預收賬款的原因;并結合對企業發生預收賬款時的發貨業務,檢查庫存商品明細賬或提貨單,核實企業是否發生交款提貨銷售業務,有無將本應確認為收入的事項作為預收賬款處理。
三、預收賬款長期掛賬。
預收賬款作為一項流動負債,通常在收取款項后的一年內或一個營業周期內完成業務交易,從而結算抵賬并確認為收入。如果該賬戶在一年或一個營業周期內其發生額未見借方記錄,從而在期未形成貸方余額掛賬,則可能存在通過預收賬款掛賬,而實質上貨物已經發出或勞務已經完成,其價值形態已轉為收入的情況。檢查時應注意預收賬款明細賬貸方的記賬時間,檢查合同規定的產品發出及勞務的提供時間,審查企業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結轉預收賬款以及反映收入實現。
【例】檢查人員2010年5月在檢查某企業2003年12月預收賬款明細賬時發現,企業12月7日預收某公司貨款6000元,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6000
貸:預收賬款 6000
經檢查,原始憑證為進賬單一份。檢查人員要求企業提供購銷合同,但企業無法提供。于是檢查人員檢查了該企業開具的普通發票,發現了一筆金額為6000元、購貨單位與進賬單一致的發票。經詢問,企業財務人員證實這筆貨款是企業的原材料銷售收入。企業為逃避稅金,故意將其記入“預收賬款”科目。經查,該批原材料銷售成本為4000元,已記入“其他業務成本”科目。
調賬如下:
借:預收賬款 6000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871.79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128.21
來源: 稅務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