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北京國稅、地稅常用征期日歷
時間:20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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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7日市國家稅務局征管和科技發展處、市地方稅務局征管處共同整理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所規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 ||||
月份 | 申報期 | 入庫期 | 稅種 | 備注:(申報期、入庫期以下統稱為“征期”) |
1月 | 1-12日 | 1-12日 | 按月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征期內1-3日為節假日,順延三個工作日至12日 |
1-13日 | 1-13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征期內1-3日為節假日,順延三個工作日至13日 | |
印花稅年度申報 | ||||
1-20日 | 1-20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和2010年第四季度企業所得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法定節假日,順延至17日;征期內1-3日為節假日,順延三個工作日至20日 | |
申報后三日內 | 按季度申報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預繳稅款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0日 | 1-30日 | 核定征收獨資合伙企業投資者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 ||
1-31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2月 | 1-16日 | 1-16日 | 按月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法定節假日,順延一個工作日至9日;征期內2-7日為節假日,順延六個工作日至16日(2月12日上班) |
1-18日 | 1-18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征期內2-8日為節假日,順延七個工作日至18日 | |
1-24日 | 1-24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 | 征期內2-8日為節假日,順延七個工作日至24日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28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3月 | 1-7日 | 1-7日 | 按月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
1-10日 | 1-10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
1-15日 | 1-15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1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1月1日到3月31日 | 2010年“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 | |||
查賬征收獨資合伙企業投資者或查賬征收個體工商戶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 ||||
4月 | 1-12日 | 1-12日 | 按月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征期內3-5日為節假日,順延三個工作日至12日 |
1-14日 | 1-14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一個工作日至11日;征期內3-5日為節假日,再順延三個工作日至14日 | |
1-20日 | 1-20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2011年一季度企業所得稅和獨資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 | 征期內3-5日為節假日,順延三個工作日至20日 | |
申報后三日內 | 按季度申報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預繳稅款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0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5月 | 1-9日 | 1-9日 | 按月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一個工作日至9日 |
1-10日 | 1-10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
1-16日 | 1-16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 | 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一個工作日至16日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1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1月1日到5月31日 | 201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 |||
6月 | 1-10日 | 1-10日 | 按月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征期內4-6日為節假日,順延三個工作日至10日 |
1-15日 | 1-15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征期內4-6日為節假日,順延三個工作日至15日 | |
1-20日 | 1-20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 | 征期內4-6日為節假日,順延三個工作日至20日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0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7月 | 1-7日 | 1-7日 | 按月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
1-11日 | 1-11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一個工作日至11日 | |
1-15日 | 1-15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2011年二季度企業所得稅和獨資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 | ||
申報后三日內 | 按季度申報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預繳稅款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1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8月 | 1-8日 | 1-8日 | 按月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一個工作日至8日 |
1-10日 | 1-10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
1-15日 | 1-15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1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9月 | 1-7日 | 1-7日 | 按月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
1-13日 | 1-13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一個工作日至13日 | |
1-20日 | 1-20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 | 征期內10-12日為節假日,順延三個工作日至20日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0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10月 | 1-14日 | 1-14日 | 按月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征期內1-7日為節假日,順延七個工作日至14日(10月8、9日上班) |
1-19日 | 1-19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征期內1-7日為節假日,順延七個工作日至19日 | |
1-20日 | 1-20日 | 申報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 ||
1-26日 | 1-26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單位機動車2011年度的車船稅、2011年三季度企業所得稅和獨資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一個工作日至17日;征期內1-7日為節假日,順延七個工作日至26日 | |
申報后三日內 | 按季度申報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預繳稅款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1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11月 | 1-7日 | 1-7日 | 按月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
1-10日 | 1-10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
1-15日 | 1-15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0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12月 | 1-7日 | 1-7日 | 按月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
1-12日 | 1-12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一個工作日至12日 | |
1-15日 | 1-15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1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全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 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之前申報繳納2011年度本市個人機動車車船稅 | |||
備注: | ||||
1.此表未包括車輛購置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按次繳納土地增值稅的申報期和入庫期。 | ||||
2.此表未包括保險機構代扣私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申報和解繳稅款的期限。 | ||||
3.此表未包括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入庫期。 | ||||
4.此表未包括工會經費的入庫期。 | ||||
5.此表備注欄內無文字說明的,為正常申報日期和入庫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