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時間:2011-10-28?
點擊:
次
來源:未知
2011年9月1日,新個人所得稅法正式實施。很多人都將注意力集中在工薪族如何繳納個稅上,其實,個體工商戶的個稅繳納標準和方式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當個體工商戶面對新的個稅法是否有一絲糊涂呢?下面跟著小編一起學習個體工商戶的個稅計算方法吧。
起征點、稅率的改變
在新個稅法中最直接的改變,應當數起征點和稅率的改變了。在新稅法中,個體工商戶的起征點由24000元/年(2000元/月),調整到42000元/年(3500元/月),稅率調整如下表:
級數 |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
速算 扣除數 |
|
含稅級距 | 不含稅級距 | |||
1 | 不超過15000元的 | 不超過14250元的 | 5 | 0 |
2 | 超過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超過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 10 | 750 |
3 | 超過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超過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 20 | 3750 |
4 | 超過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超過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 30 | 9750 |
5 |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 超過79750元的部分 | 35 | 14750 |
計算個稅方法
個體工商戶個稅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及損失—起征點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個體工商戶的收入包括: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營運收入、勞務服務收入、工程價款收入、財產出租或轉讓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
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及損失包括: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和分配計入成本的間接費用以及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損失是指個體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具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