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3年度示范園區專利創業專項資金的通知
時間:201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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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關村園區企業:
根據《中關村國家知識產權制度示范園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暫行)》(京財文〔2010〕2418號),現就申報中關村國家知識產權制度示范園區專利創業專項資金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1.中關村科技園區高新技術企業。
2.同一單位當年不能同時申報專利戰略專項資金和專利創業專項資金。
3.已獲得同類資助的,不再重復資助。
二、資助方向
2013年專利創業專項資金支持的重點方向為:產學研結合的專利項目,企業從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引進并實施的專利技術項目,或企業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合作開發并實施的專利技術項目。
三、資助額度
專利創業專項資金資助項目分為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一般項目資助額度為5-10萬元,重點項目資助額度為15萬元。
四、申報與受理
(一)申報單位需符合的條件
1.園區高新技術企業,企業無不良信用記錄;
2.企業具有較強研發實力,擁有一定數量的授權發明專利;
3.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機構健全、制度完善,配有專職知識產權工作人員,每年有相應的資金用于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運用和保護;
4.企業財務狀況良好。
(二)申報項目需符合的條件
1.項目的實施方案科學合理、實施內容明確、預期目標具體、經費預算合理,便于過程管理與考核;
2.項目必須由申報單位匹配相應資金,且配套資金占總預算的比例不低于50%;財政資金和配套資金開支范圍:專用設備購置費、專用材料費、數據采集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等與知識產權促進工作直接相關的支出。其中勞務費是指支付給直接參與項目工作的臨時聘用人員的勞務性費用,其支出總額不得超過項目資助額的10%。
3.項目負責人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施項目所需的相關經驗、組織與管理協調能力;
4.項目實施對提升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產生明顯的推動作用;
5.項目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須具備至少一項授權發明專利,且專利權屬法律狀態明晰,即專利權人為申請該項目的企業。
(三)申報材料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申報書;
(2)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
(3)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副本);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5)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工作人員身份證明材料;
(6)專利授權證書及專利權登記薄副本;
(7)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如專利電子申請證明、專業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行業許可證、生產許可證、檢測報告、質量認證、環保證明、與技術創新相關的獲獎證明等)。
第(1)、(2)項材料提交原件,其他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且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原件審核后退回。
2.紙制資料請用A4幅面按正規書籍粘膠簡裝裝訂,在書脊注明申報企業名稱(以其他形式裝訂的不予受理)。根據上述對提交材料的要求按順序裝訂,并對全部資料標明頁碼并制作目錄。
3.申報書和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的電子版請以Word格式錄入,內容為與紙質資料一致的申報書和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
(四)申報程序:
1.登陸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網站www.zgcip.org.cn,進入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網上申報系統,注冊成功后,進入系統填寫申報書。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是申報書的附件部分,按照系統規定的統一模板填寫,以“××公司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doc”為該文件命名,并在網上申報系統中上傳。項目申報起止日期為2012年7月5日至2012年8月6日,逾期網絡自行關閉,不再受理。
2.申報企業于2012年8月17日之后在網上申報系統中查看申報書審核狀況。審核通過的項目,于2012年9月7日之前報送書面申報材料一式四份,相關材料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3.初審合格的項目,由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組織專家對初審項目進行評審,確定資助項目名單,待資金批復后,對外公示兩周時間。
(五)受理部門: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法律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23號量子銀座三層
(六)聯系人:賈祺穹 王亮
聯系電話: 82356358-271/272
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根據《中關村國家知識產權制度示范園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暫行)》(京財文〔2010〕2418號),現就申報中關村國家知識產權制度示范園區專利創業專項資金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1.中關村科技園區高新技術企業。
2.同一單位當年不能同時申報專利戰略專項資金和專利創業專項資金。
3.已獲得同類資助的,不再重復資助。
二、資助方向
2013年專利創業專項資金支持的重點方向為:產學研結合的專利項目,企業從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引進并實施的專利技術項目,或企業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合作開發并實施的專利技術項目。
三、資助額度
專利創業專項資金資助項目分為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一般項目資助額度為5-10萬元,重點項目資助額度為15萬元。
四、申報與受理
(一)申報單位需符合的條件
1.園區高新技術企業,企業無不良信用記錄;
2.企業具有較強研發實力,擁有一定數量的授權發明專利;
3.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機構健全、制度完善,配有專職知識產權工作人員,每年有相應的資金用于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運用和保護;
4.企業財務狀況良好。
(二)申報項目需符合的條件
1.項目的實施方案科學合理、實施內容明確、預期目標具體、經費預算合理,便于過程管理與考核;
2.項目必須由申報單位匹配相應資金,且配套資金占總預算的比例不低于50%;財政資金和配套資金開支范圍:專用設備購置費、專用材料費、數據采集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等與知識產權促進工作直接相關的支出。其中勞務費是指支付給直接參與項目工作的臨時聘用人員的勞務性費用,其支出總額不得超過項目資助額的10%。
3.項目負責人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施項目所需的相關經驗、組織與管理協調能力;
4.項目實施對提升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產生明顯的推動作用;
5.項目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須具備至少一項授權發明專利,且專利權屬法律狀態明晰,即專利權人為申請該項目的企業。
(三)申報材料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申報書;
(2)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
(3)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副本);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5)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工作人員身份證明材料;
(6)專利授權證書及專利權登記薄副本;
(7)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如專利電子申請證明、專業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行業許可證、生產許可證、檢測報告、質量認證、環保證明、與技術創新相關的獲獎證明等)。
第(1)、(2)項材料提交原件,其他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且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原件審核后退回。
2.紙制資料請用A4幅面按正規書籍粘膠簡裝裝訂,在書脊注明申報企業名稱(以其他形式裝訂的不予受理)。根據上述對提交材料的要求按順序裝訂,并對全部資料標明頁碼并制作目錄。
3.申報書和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的電子版請以Word格式錄入,內容為與紙質資料一致的申報書和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
(四)申報程序:
1.登陸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網站www.zgcip.org.cn,進入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網上申報系統,注冊成功后,進入系統填寫申報書。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是申報書的附件部分,按照系統規定的統一模板填寫,以“××公司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doc”為該文件命名,并在網上申報系統中上傳。項目申報起止日期為2012年7月5日至2012年8月6日,逾期網絡自行關閉,不再受理。
2.申報企業于2012年8月17日之后在網上申報系統中查看申報書審核狀況。審核通過的項目,于2012年9月7日之前報送書面申報材料一式四份,相關材料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3.初審合格的項目,由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組織專家對初審項目進行評審,確定資助項目名單,待資金批復后,對外公示兩周時間。
(五)受理部門: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法律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23號量子銀座三層
(六)聯系人:賈祺穹 王亮
聯系電話: 82356358-271/272
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