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培勇: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助推重大經濟改革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實際上已經點燃了新一輪中國重大經濟體制改革的導火索,將改變地方政府的稅收收入,推進中央和地方之間的分成比例改革,并將延伸到政府職能的方方面面目前正在全國推行并且逐步擴大范圍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改革,實際上是一場不亞于1994年分稅制改革的重大財稅改革的導火索,甚至由此帶動整個經濟社會一場重大的變革。
首先,從地方政府的稅收收入的變化看,目前正在推行的營改增的擴圍包括兩個線索,一是地區擴圍,二是行業擴圍,在上海等省市正在進行的營改增,包括的范圍是1+6,就是交通運輸業加6個現代服務業。改革涉及到地方政府稅收收入,根據經濟結構不同,大體上是在20%―30%之間。
目前,營業稅是地方政府幾乎唯一的主體稅收,占稅收收入的50%甚至更多一些。營改增到“十二五”結束將推廣到全國,營業稅將不再存在,那就意味著地方政府唯一的主體稅種就不存在了。那么,房地產稅的開征可能會因此加速,與營業稅征收管理有關的這部分人該如何安排也將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其次,就全國的稅收收入來看,目前增值稅占全部稅收的41%,營業稅占16%,這兩個稅種合并時,如果不同時出臺其他的措施,就意味著增值稅份額會一步躥升到57%.一稅獨大將會給中國的財政收入體系的安全構成強大的挑戰。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必須對增值稅本身進行另外一條線索的改革,就是增值稅的標準稅率要因此下調,我們測算增值稅的標準稅費每下調一個百分點,將影響稅收收入2000億元以上。
大家都知道,財政上有一個規律就是財政支出本身是減不下來了,唯一能減的是增幅,當增值稅的收入由此而大幅度下降,而政府的支出又減不下來的時候,由此而形成的虧空是要有新的稅種填充的,這個稅種就是直接稅,包括房產稅、個人所得稅實行綜合治理,都會由此而增速。
最后,從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來看,我們現在實行的分稅制財政體制已經有19年的歷史,所謂分稅制的“分”字就體現在兩個稅種上,一是增值稅75∶25分成,另外一個所得稅是60∶40分成。當營業稅歸并到增值稅體制之后,這兩個比例將重新調整、重新談判,這也意味著現行財稅體制到了要重新構建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