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相關規定
時間:201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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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1、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以下簡稱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載明個體工商戶的名稱、經營者姓名、組成形式、經營場所、經營范圍和注冊號、發照機關及發照時間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營業執照正本應當置于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
3、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涉及營業執照載明事項的,登記機關應當換發營業執照。
4、營業執照遺失或毀損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或者更換,并且應當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聲明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