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北京國地稅常用征期日歷
時間:2013-02-28?
點擊:
次
來源:未知
2012年12月12日市國家稅務局征管和科技發展處、市地方稅務局征管處共同整理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所規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 ||||||
月份 | 申報期 | 入庫期 | 稅種 | 備注:(申報期、入庫期以下統稱為“征期”) | ||
1月 | 1-14日 | 1-14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征期內1-3日為節假日,順延三日至13日;13日為周末,順延至14日 | ||
印花稅年度申報 | ||||||
1-18日 | 1-18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和2012年第四季度企業所得稅 | 征期內1-3日為節假日,順延三日至18日 | |||
申報后三日內 | 按季度申報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預繳稅款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0日 | 1-30日 | 核定征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 ||||
1-31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2月 | 1-16日 | 1-16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至16日 | ||
1-22日 | 1-22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和按月預繳2013年1月企業所得稅 | 征期內9-15日為節假日,順延七日至22日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28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3月 | 1-11日 | 1-11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至11日 | ||
1-15日 | 1-15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和按月預繳2013年2月企業所得稅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1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1月1日到3月31日 | 2012年“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 | |||||
查賬征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或查賬征收個體工商戶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 ||||||
4月 | 1-15日 | 1-15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征期內4-6日為節假日,順延三日至13日;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至15日 | ||
1-18日 | 1-18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2013年一季度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 | 征期內4-6日為節假日,順延三日至18日 | |||
申報后三日內 | 按季度申報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預繳稅款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0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5月 | 1-10日 | 1-10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
1-15日 | 1-15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和按月預繳2013年4月企業所得稅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1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1月1日到5月31日 | 2012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 |||||
6月 | 1-13日 | 1-13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節假日,順延至13日 | ||
1-20日 | 1-20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和按月預繳2013年5月企業所得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至17日;征期內10-12日為節假日,順延三日至20日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0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7月 | 1-10日 | 1-10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
1-15日 | 1-15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2013年二季度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 | ||||
申報后三日內 | 按季度申報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預繳稅款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1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8月 | 1-12日 | 1-12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至12日 | ||
1-15日 | 1-15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和按月預繳2013年7月企業所得稅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1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9月 | 1-10日 | 1-10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
1-16日 | 1-16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和按月預繳2013年8月企業所得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至16日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0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10月 | 1-17日 | 1-17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征期內1-7日為節假日,順延七日至17日 | ||
1-20日 | 1-20日 | 申報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 ||||
1-22日 | 1-22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2013年三季度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 | 征期內1-7日為節假日,順延七日至22日 | |||
申報后三日內 | 按季度申報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預繳稅款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1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11月 | 1-11日 | 1-11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至11日 | ||
1-15日 | 1-15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和按月預繳2013年10月企業所得稅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0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12月 | 1-10日 | 1-10日 | 申報繳納資源稅 | |||
1-16日 | 1-16日 | 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個人所得稅和按月預繳2013年11月企業所得稅 | 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至16日 | |||
地稅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 ||||||
1-31日 |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 |||||
1月1日到12月31日 | 申報繳納2013年度車船稅 | |||||
備注: | ||||||
1.此表未包括車輛購置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按次繳納土地增值稅的申報期和入庫期。 | ||||||
2.此表未包括保險機構代收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報告和解繳稅款的期限。 | ||||||
3.此表未包括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入庫期。 | ||||||
4.此表未包括工會經費的入庫期。 | ||||||
5.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申報期限相同。 | ||||||
6.在國稅實行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預繳期限同各月申報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征期一致。 | ||||||
7.此表備注欄內無文字說明的,為正常申報期和入庫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