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差旅費問題解答
時間:201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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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問題一】支付職工出差借款、收到出差人員交回的差旅費剩余款、報銷差旅費大于借款,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解答】因支付職工出差借款所需的現金,按借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等,貸記“庫存現金”科目。
收到出差人員交回的差旅費剩余款并結算時,按實際收回的現金,借記“庫存現金”科目,按應報銷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按實際借出的現金,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問題二】什么樣的票據可以以報銷差旅費的名義入賬呢?做賬時,所有費用都粘在一起,然后入“管理費用”可以嗎?
【解答】凡是在出差過程中發生的合理費用皆可以報銷入賬,如:機票,車票、住宿費發票、在出差時的餐費發票等都可以粘貼在一起,以“管理費用——差旅費”的名義報銷。同時企業也需要有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或暫時規定等來規范差旅費的報銷程序。
【問題三】差旅費報銷時怎樣處理?
【解答】出差人員回到單位后應及時辦理差旅費的報銷手續。首先,出差人員到財務部門領取差旅費報銷單,如實填寫報銷單的有關內容,如出差事由,出發到達的時間、地點,乘坐的交通工具的車別、等級、金額等等,并將有關車票、船票、飛機票、住宿發票等有關原始憑證粘貼在報銷單的背后,經所在部門和單位有關領導審查簽字后,送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有關人員應審查單據是否真實、合法,按照本單位差旅費開支管理辦法計算應報銷的交通費金額、應發給的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包干結余、不買臥鋪補貼等,對差旅費進行結算,編制會計憑證后交出納員具體辦理現金收付。
【問題四】我們是一家中介機構,在為客戶做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鑒證時,發現有差旅費計入技術開發費用,這部分是否應該剔除?
【解答】如果屬于研發人員為技術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差旅費,可以作為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否則,則不允許加計扣除。
【問題五】企業本年發生的差旅費稅前扣除的標準是什么?還用提供什么資料嗎?那差旅費補稅扣除的標準呢?
【解答】
企業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憑真實、合法的憑據準予稅前扣除,差旅費真實性的證明材料應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
【解答】因支付職工出差借款所需的現金,按借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等,貸記“庫存現金”科目。
收到出差人員交回的差旅費剩余款并結算時,按實際收回的現金,借記“庫存現金”科目,按應報銷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按實際借出的現金,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問題二】什么樣的票據可以以報銷差旅費的名義入賬呢?做賬時,所有費用都粘在一起,然后入“管理費用”可以嗎?
【解答】凡是在出差過程中發生的合理費用皆可以報銷入賬,如:機票,車票、住宿費發票、在出差時的餐費發票等都可以粘貼在一起,以“管理費用——差旅費”的名義報銷。同時企業也需要有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或暫時規定等來規范差旅費的報銷程序。
【問題三】差旅費報銷時怎樣處理?
【解答】出差人員回到單位后應及時辦理差旅費的報銷手續。首先,出差人員到財務部門領取差旅費報銷單,如實填寫報銷單的有關內容,如出差事由,出發到達的時間、地點,乘坐的交通工具的車別、等級、金額等等,并將有關車票、船票、飛機票、住宿發票等有關原始憑證粘貼在報銷單的背后,經所在部門和單位有關領導審查簽字后,送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有關人員應審查單據是否真實、合法,按照本單位差旅費開支管理辦法計算應報銷的交通費金額、應發給的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包干結余、不買臥鋪補貼等,對差旅費進行結算,編制會計憑證后交出納員具體辦理現金收付。
【問題四】我們是一家中介機構,在為客戶做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鑒證時,發現有差旅費計入技術開發費用,這部分是否應該剔除?
【解答】如果屬于研發人員為技術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差旅費,可以作為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否則,則不允許加計扣除。
【問題五】企業本年發生的差旅費稅前扣除的標準是什么?還用提供什么資料嗎?那差旅費補稅扣除的標準呢?
【解答】
企業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憑真實、合法的憑據準予稅前扣除,差旅費真實性的證明材料應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