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身份不同個稅計算方式不同
時間:201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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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業務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4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3號),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在事務所的身份不同,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也不一樣。
合伙人律師:以律師事務所年度經營所得全額作為基數,按出資比例或者事先約定的比例計算各合伙人律師應分配的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若事務所存在賬務不健全無法查賬征收,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合伙人律師個人的應納稅額。
聘用律師:律師事務所支付給作為雇員的聘用律師的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聘用律師從事務所獲得的業務提成最高按35%的比例扣除辦案費用后,余額與律師事務所發給的工資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我的老公是鬼物
兼職律師:兼職律師從律師事務所取得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不能減除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而以收入全額(取得分成收入的為扣除辦理案件支出費用后的余額)直接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兼職律師應于次月7日內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