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lián)系京審 |
業(yè)務咨詢:010-82672400 |
投訴建議:13701000699 |
E-mail: lzm@cpa800.com |
如何合法的有效處理損傷、殘缺人民幣
時間:2014-02-25?
點擊:
次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殘缺人民幣是指有的人民幣由于某種原因明顯缺少了一部分的票幣,稱之為殘缺人民幣。
依據(jù)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殘缺人民幣兌換辦法》的規(guī)定,凡殘缺人民幣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可持幣向銀行營業(yè)部門全額兌換:
(1)票面殘缺部分不超過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接者。
(2)票面污損、熏焦、水濕、油浸、變色、但能辨別真假,票面完整或殘缺不超過五分之一,票面其余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接者。
凡殘缺人民幣屬于下列情況者,可半額兌換:票面殘缺五分之—以上至二分之—,其余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接者,應持幣向銀行營業(yè)部門照原面額的半數(shù)兌換。但不得流通使用。
凡殘缺人民幣屬于下列情況之—者,不予兌換:
(1)票面殘缺二分之一以上者;
(2)票面污損、熏焦、水濕、變色不能辨別真假者;
(3)故意挖補、涂改、剪貼、拼湊、揭去一面者。
不予兌換的殘缺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收回銷毀,不得流通使用。
及時回收市場流通中的損傷、殘缺人民幣,保持人民幣的整潔,維護國家貨幣的信譽,需要企事業(yè)單位、廣大群眾、銀行等各方面的配合。不論是單位還是個人,如果留有不宜流通的損傷、殘缺人民幣,不要再次使用或對外找付,應挑揀、粘補整理好,隨時送存銀行或辦理兌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