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理避稅方法技巧(七)
1、多拿進項多抵扣
作為一般納稅人,銷項減去進項就是要繳的稅,因此,多拿進項就可以少繳稅。
這些進項包括多個方面:購買辦公用品的進項,購買低值易耗品的進項,汽車加油的進項,購買修理配件的進項。積少成多,日積月累,企業就能降低稅負。修理配件不是固定資產,所以進項也可以抵扣。
建議企業在管理人員的名片背面印上企業一般納稅人資料,在采購的時候出示資料盡量要求對方開具專用發票,這也是企業節稅的一個好方法。
2、運雜費不是運費
企業銷售產品,采購原料的運費可以按7%計算抵扣進項,但是按規定,其他雜費不能抵扣,例如裝卸費、保險費等。運輸方在開具發票的時候要將運費與其他雜費分開,托運方按運費計算可以抵扣的金額。
有些采購,營銷人員不懂得稅務上的規定,對方開發票的時候沒有留意,等到回來后才發現對方在摘要欄里寫了運雜費,發票不能抵扣,算一算又損失了7%.
所以企業財務人員一定要讓管理人員都明白:運費與運雜費不是一回事,少出差錯就能少繳稅。
3、代理還是非代理
現在很多企業都與事務所簽訂稅務代理合同,大家都認為屬于代理業務,既然是代理業務,那就應該按照差額納稅。
其實,稅務代理合同應該按照服務業中的其他服務繳納稅金,應該按全額納稅。
稅務上對代理的認定不是看合同的名稱,而是看經濟實質。
稅務代理實質上是中介機構為企業提供的服務,與代理不同,代理有第三方出現,例如:企業委托一家公司采購一批產品,業務中有賣方,買房還有中間方,因此屬于代理,而稅務代理是中介機構直接為企業服務,沒有出現第三方,因此,不屬于代理合同,在執行合同中發生的墊付、代收都需要計入應稅收入納稅,不能按照差額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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