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難相處的會計科目(五)
1、超額列支工資等致使少納所得稅被查補的會計處理問題
某公司因2013年度稅前列支工資,招待應酬費等超支,當地稅務部門對公司超額部分按13.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同時作5000元罰款,請問分錄如何處理。
由于超額列支了工資、交際應酬費,當地稅務機關對公司作出了補稅罰款的處理決定,所作會計分錄為:
計提所得稅時,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
支付罰款時,
借:利潤分配-稅收罰款
貸:銀行存款
繳納稅金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2、銷售貨物發生折讓、購買方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問題。
企業銷售貨物發生折讓時,在銷售方開具折讓紅字發票時,購貨方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1)如商品尚未驗收入庫,則作紅字分錄。
借:物資采購(紅字)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紅字)
貸:應付賬款等(紅字)
(2)如果商品已經驗收入庫,采用進價核算的,則作紅字分錄。
借:庫存商品(紅字)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紅字)
貸:應付賬款等(紅字)
采用售價核算的,還應調整“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3)企業用自產貨物用作福利發放給職工的賬務處理問題。
企業用資產的貨物用作福利發放給職工,根據現行增值稅法規規定,應視同銷售貨物處理,計算應交增值稅。賬務處理為:
借:應付福利費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同類產品售價*數量*17%)
庫存商品(成本價*數量)
該項業務實際上并沒有發生銷售,因此不需要做收入分錄,不需要開具銷售發票,也不需要在損益表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