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基金創新五大手段詳解
創新基金目前推出不少,幾只創新基金剛亮相時,得到市場熱烈的追捧。但對于普通投資者而言,到底哪些創新條款能夠創造價值可能不得而知。是否存在基金公司利用專業的優勢設計出所謂的創新以吸引市場注意力?本報告對目前市場上幾只創新基金的創新手段做逐一的分析。涉及的基金包括大成優選,建信優勢動力,富國天豐,工銀紅利基金,瑞福分級基金,華夏復興基金。
創新手段之一: 封轉開
大成優選引入了“救生艇”條款,即在基金合同滿12個月后,若折價率連續50個交易日超過20%,基金公司將在30個工作日內召開持有人大會,審議“封轉開”事宜。這無疑將確保未來的創新封基折價率從根本上大幅縮小。
建信優勢動力基金契約中規定:基金合同生效滿1年后,若基金折價率連續60個交易日超過15%,則基金管理人將在30個工作日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有關基金轉換運作方式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的事項。
上述兩基金的“救生艇”條款,我們的看法是實現的可能性非常小,因為救生艇的條件本身就是個悖論。比如大成優選在連續49個交易日內折價率超過20%,則第50個交易日內必然有套利的資金涌入,導致第50個交易日的折價率大幅度縮小,不可能滿足第50個交易日折價率超過20%的條件。以大成優選為例,自其上市以來,折價率從來沒有超過20%。而建信優勢自2008年9月上市交易以來,折價率雖已多日超過15%,但滿足折價率連續60個交易日超過15%可說是微乎其微。因此,救生艇的唯一作用,就在于通過給市場明確的封轉開信號方式,降低折價率。但封閉基金的創新的目的在于降低折價率嗎?如果是這個目的話,LOF基金完全可以達到目的。LOF基金既可以二級市場交易,又可消除折價率。封閉基金的引人之處,就在于其折價率提供了投資者不同于開放基金的套利機會。
富國天豐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內(含三年)為封閉期,在此期間投資者不能申購贖回基金份額,但可在交易所轉讓基金份額。基金合同生效滿三年后,轉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投資人可進行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富國天豐的最大創新在于,該基金是國內首個封閉債券型基金。其次,三年后,可自動轉為開放式基金。但是,對于該基金的創新能夠給投資者帶來多少的價值,我們表示保守。封閉基金與開放基金最大的區別在于,不須保留一定的現金頭寸以應付贖回的壓力。但問題是,純債券基金在不同的市場情形下,贖回的壓力有多大?其次,即使存在贖回,相信新的申購也會提供一部分的流動性。目前開放的純債基金保留的現金比例一般不會超過10%,因此,富國天豐希望通過將資金100%的運用而超越開放基金.存在一定困難的。
創新手段之二: 提取業績報酬
大成優選基金管理人的業績報酬規定如下:基金管理人可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前提下,提取業績報酬:第一個條件是份額凈值大于1元,第二個條件是有收益可供分配,第三個條件指出了基金凈值增長率要超過可提取業績報酬的收益率,才可以提取。可提取業績報酬的收益率至少為6%,并且是基金業績比較基準同期增長率和全部基金加權平均凈值增長率+5%的大的那一個。第四個是限定性條件,每年提取的業績報酬與當年提取的基金管理費總和不得超過期初基金資產凈值平均值的5%。
建信優勢動力管理人的業績報酬規定如下: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二個自然年起,基金管理人可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前提下,按當年的年平均基金資產凈值提取0.5%的業績報酬:(1)從年初到年底的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超過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2)從年初到年底的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超過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率+6%。(3)年底時基金份額累計凈值不得低于基金份額初始面值。(4)未發生基金轉換運作方式。(5)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條件或者其它法定要求。
富國天豐未規定提取業績報酬。
提取業績報酬表面上對投資者是不利的,但從目前的市場來看,兩只提取業績報酬的基金要想達到業績提取的條件,必須凈值增長率超過100%,十分有難度。
創新手段之三:風險準備金
大成優選的業績風險準備金規定。基金管理人設立專門的業績風險準備金,用于在基金凈值增長率低于業績比較基準增長率超過5%時彌補持有人損失。
建信優勢動力和富國天豐未規定業績風險準備金。
從業績報酬和風險準備金的規定來看,大成優選應該最為公道一些,做到了風險與收益的對稱,即既有權利提取業績報酬,又有義務彌補超額損失。富國天豐未提取業績報酬,也不計提風險準備,還算說得過去。建信優勢的規定則有些不公平,只有權提取業績報酬,而無義務承擔損失,其折價率高于大成優選,此是原因之一。富國天豐上市后以溢價交易還是折價交易目前尚未可知,但折價交易的可能性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