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創新基金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 一項專門用于培育、扶持和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府專項基金,中央 財政撥款及其銀行存款利息是其資金來源。
一、什么樣的企業可以申請創新基金?
創新基金面向的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各類中小企業,其支持的項目應該符合 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有較高創新水平和較強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 和社會效益、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企業已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登記注冊,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企業職工人數原則上不超過500人,其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技術創新項目的規模化生產,條件可適當放寬。企業每年用于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于銷售額的3%,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職工總數的10%以上。對 于已有主導產品并將逐步形成批量和已形成規模化生產的企業,必須有良好的經營業績。
二、創新基金對企業的支持方式
根據中小企業和項目的不同特點,創新基金分別以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金投入等不同的方式給予支持。貸款貼息支持已具有一定水平、規模和效益的創新項目,原則上采取貼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銀行貸款。一般按貸款額年利息的50 %-100%給予補貼,貼息總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200 萬元。無償資助主要用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中產品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 助、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創辦企業進行成果轉化的補助。資助數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且企業須有等額以上的自有匹配資金。資本金投入是對少數起點高、具有較廣創新內涵、較高創新水平并有后續創新潛力、預計投產后具有較大市場需求、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項目,采取資本金投入方式,數額一般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的20%。
三、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定位:
創新基金作為政府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資助手段,將以貸款貼息、無償資助和資本金投入等方式,通過支持成果轉化和技術創新,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將重點支持產業化初期(種子期和初創期)、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風險較大、商業性資金進入尚不具備條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并將為其進入產業化擴張和商業性資本的介入起到鋪墊和引導的作用。因此,創新基金將以創新和產業化為宗旨,以市場為導向,上聯“八六三”、“攻關”等國家指令性研究發展計劃和科技人員的創新成果,下接“火炬”等高技術產業化指導性計劃和商業性創業投資者,在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同時,推動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客觀規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新型投資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