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國稅局小規模納稅人申報納稅政策指引
海淀區國家稅務局致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納稅人:
為了更好地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開展的“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工作精神,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啟動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票表比對”申報方式,根據現行增值稅納稅申報相關規定,現將納稅申報注意事項提示如下:
一、申報順序的更改
納稅人應先在網上抄報上傳上月稅控器具(稅控收款機、稅控器、稅控盤)開具發票的匯總和明細數據(以下簡稱抄報開票數據),即使開具發票的匯總和明細數據為“0”也必須進行抄報上傳操作;上傳成功后,登錄中興通網上申報系統,進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要求申報數據大于等于抄報開票數據);申報完成后,回到開票系統界面,“下載回傳監控信息數據”或“清零解鎖”。
注意:以上操作使用稅控盤的納稅人需在同一天完成,若隔天,則需按照操作流程重新操作。
二、準確填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主表第3、5、7、9欄數據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以下簡稱《申報表》)主表第3、5、7、9欄填寫納稅人本期通過稅控器具開具的普通發票數據(包括自行開具的發票和當月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的普通發票,紅字紅票作為負數對沖,不含作廢發票)。
三、發票開具和納稅申報符合邏輯關系
納稅人本期通過稅控器具開具的普通發票數據(包括自行開具的發票和當月向稅務機關代開的普通發票,紅字紅票作為負數對沖,不含作廢發票)應小于等于下列數據之和(當開票金額大于下列數據之和時,差額在10元以內不視為異常):
(一)《申報表》主表第3欄“本期數”項下的(“應稅貨物及勞務”+“應稅服務”)×(1+3%);
(二)《申報表》主表第5欄“本期數”項下的“應稅貨物及勞務”×(1+3%);
(三)《申報表》主表第7、9欄“本期數”項下的“應稅貨物及勞務”+“應稅服務”。
注:該欄次為免稅項目,填寫的銷售額為票面金額的價稅合計數。
四、票表比對邏輯關系校驗
在進行中興通網上申報時,符合上述邏輯關系的(下稱票表比對相符),按照現行操作程序:
納稅人在開票軟件系統返寫監控數據或對開票卡清零解鎖后點擊完稅,完成稅控器具解卡(鎖);不符合上述邏輯關系的(下稱票表比對不符),納稅人在進行中興通網上申報時,系統將給予信息提示(尊敬的納稅人,由于一窗式比對失敗,請您選擇是否返回申報表進行修改),此時納稅人可做:校驗、準確修改申報數據,直至票表比對相符后再上傳申報表。否則,進行電話咨詢(附后)。
提示:系統設置為開票數據抄報上傳1分鐘后,可填寫并上傳申報表,等待5秒鐘便可獲得比對結果信息。
五、票表比對不符一般性原因排查
納稅人票表比對不符,應通過自查排除下列一般性原因:
(一)未準確填報《申報表》主表第3、5、7、9欄;
(二)未按照整月抄報開票數據;
(三)未按規定開具發票或者申報銷售收入,導致發票開具與納稅申報不同期;
(四)未申報銷售收入。
六、抄報開票數據以及納稅申報的操作指引
有關抄報開票數據以及納稅申報的操作指引可登錄下列地址下載或在線觀看操作視頻:
http://pan.baidu.com/s/1qW0RcDm
七、咨詢電話
第一稅務所: 82573419
第二稅務所: 88151019
第三稅務所: 88497055
第五稅務所: 82349009
第六稅務所: 88151029
第七稅務所: 82573426
第八稅務所: 88497110
第九稅務所: 82349019
征收管理科: 82573439
貨物與勞務稅科:82573482
納稅服務科: 82573435
技術服務單位:
中聯恒利:83678885 百旺金賦:400-611-2366安平泰道:57798420 中興通:62965178
注:海淀區國家稅務局自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規模“票表比對”工作。
附件一: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及填表說明
附件二:網上申報2.0小規模票表比對操作說明
附件三:稅控設備網上報稅流程
附件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申報須知
附件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票表比對”工作流程圖
附件六: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15號
詳細附件請下載:小規模納稅人申報納稅政策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