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會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企業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告、查帳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計等各種會計資料。
第三條 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順序立卷登記有效。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具體和保管年限詳見附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經部門經理審查,總經理批準,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執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應由審計部和財務部有關人員共同參加,并在銷毀單上簽名或蓋章。
第四條 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集團內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證明,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制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第五條 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總部、下屬全資及控股企業。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檔案名稱 保管期限
(一)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 15年
其中: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憑證 永久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3年
(二)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 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 15年
3.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帳簿 永久
(三)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 3年
2.月、季度會報表 15年
3.年度會計報表 永久
(四)其它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 25年
2.財務成本計劃 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 永久
第三條 公司辦公室設立專門的檔案工作,受上級部門檔案處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負責管理公司的文書、科技(部分)檔案,其任務是:
1.收集、整理、立卷、鑒定、保管公司的文書檔案;
2.積極開展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進行檔案鑒定;
4.進行檔案統計;
5.保管部分科技檔案;
6.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制度、檔案工作理論、技術和業務知識,掌握歸檔的基本方法,保證檔案質量。
第四條 歸檔
歸檔的文書包括:
1.公司與有關單位的來往信件、各種協議書、合同等。
2.公司會議原始記錄、紀要和決定(包括發布的通知、通報、機構調整、任免、獎懲以及全公司的規章制度)。
3.公司制訂的計劃、統計、預決算、工作總結。
4.公司主持召開的各種專業會議形成的領導講話、文件和會議總結紀要。
5.國際交流和合資企業來往文件、協議、報告和會談紀要等文件材料。
6.公司各部門的發文。
7.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經驗材料。
8.外單位直接發送給公司各部門的抄送信件。
第五條 歸檔要求
1.歸檔的文件材料,應按照自然形成、保持歷史聯系的原則和歸檔要求特征及文件內容進行歸檔。
2.在一個卷內要按問題或文件形成的時間,系統地排列。
3.案卷標題要簡明準確,整理好的案卷要確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則上分為永久、長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種。
4.按歸檔要求進行裝訂、編號、填寫卷內目錄備考表。
5.全部案卷組成后,要對案卷作統一排列并編寫檔號,然后逐卷登記,填寫案卷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