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好內審成果的利用與轉化關
一、內審成果及其作用
人民銀行內審成果,可簡言為“實績”與“實效”,是審計事項與審計管理的總結與歸納,是未來審計工作的一種預測,可通過各類方式予以陳述,并對人民銀行業務活動和內部控制活動起積極的推動作用。
一份內審工作總結一般不會少這樣幾個字眼:“審計查出問題X個,查出違規金額Y元,整改得到落實Z個……”。這就是一個工作階段內審人員所創下的工作成績,通常,也是將此作為衡量內審成績與查處力度的一個尺碼,但內部審計成果不單指查出問題的多少。人民銀行內部審計從全面審計、專項審計、后續審計和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拓展到內控評審、履職審計并朝著績效審計方向漸進的過程,可視為內審成果的“成長史”,蘊涵了審計方式從賬務的全面核對與試算到抽樣審計方式的廣泛應用;內審目標從查錯糾弊到風險全程控制的提出;審計手段從手工審計到以計算機審計為主的提出;內審職能從監督評價到監督與服務并重的提出;內審內容從財務的合規性、合法性向效益性方向轉變等幾方面的成長,這些都是審計成果借鑒、利用與轉化的結晶。內審成果推動著人民銀行審計技能與質量的不斷提高——審前調查引起高度重視,重要性水平評估、憑借風險點適時開展審計的檢查方式正在踐行,審計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內審成果推動著人民銀行內審理論與實踐的不斷發展與豐富——風險導向審計的逐步應用,使人民銀行內審內容、方式、方法、思維及工作制度與管理辦法作了相應的調整與充實,出臺了《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試行)》和《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指南》等。內審成果促進著人民銀行內部管理方式的優化——以人為本的內部管理理念不斷深入,環境建設得到加強,人人參與內控管理意識得到增強,建立了信息溝通與交流平臺,有效地控制和防范來自組織內、外部的風險,出臺了各類行之有效地激勵與約束管理制度與辦法。
審計成果不是零散的,它需要加工、提煉,它可以是一個細小審計技能的突破,審計方式的更新,也可以是一項制度與規范,更可以是新的內審理論與實踐的誕生,毋庸置疑,內審科研成果與專利屬于內審成果范疇。
二、內審成果利用、轉化與梗阻
通常,視審計結論與決定(內審意見)為內審成果利用與轉化的唯一通道。實際上,內審工作的各個環節都在為內審成果利用與轉化作各類鋪墊,如:基于職能部門的業務操作流程與規范而擬定的審計方案是審計成果雛形與有機組成部分;充分利用現有審計經驗、技術條件,圓滿完成內審任務,實現審計目標,達到預期效果是審計成果的奠基石;內審報告、專題案例分析、內審綜合分析和內審工作總結是凝煉審計成果的渠道;內審經驗交流又是新一輪審計成果的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