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事務所申辦流程
時間:201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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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稅務師事務所由 注冊稅務師出資設立。
稅務師事 務所的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制稅務師事務所和合伙制稅務師事務所,以及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形式。
設立稅務 師事務所的有關事宜,按現行規定辦理。
稅務師事 務所應當就本所注冊稅務師變動情況,向省局管理中心備案;省局管理中心應當將本地區當年注冊稅務師變動情況匯總,上報總局管理中心。
稅務師事 務所應當依法納稅,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嚴格財務管理,建立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保險。
稅務師事 務所承接委托業務,應當與委托人簽定書面合同并按照國家價格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費用。
稅務師事 務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合并、變更、注銷等手續后,應當到省局管理中心備案。
合并、變更的稅務師事務所,符合設立條件的,核發新的稅務師事務所執業證;不符合設立條件的,收回稅務師事務所執業證,不再核發。
注銷的稅 務師事務所,由省局管理中心核銷稅務師事務所執業證。
合并、變更、注銷的稅務師事務所,省局管理中心辦理完相關備案手續后,應當在三十日內報總局管理中心備案。
省局管理中心應當將已辦理完相關備案手續的稅務師事務所通報稅務師事務所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并向社會公告。公告辦法另行規 定。
總局管理中心對稅務師事務所實行資質等級評定管理。管理辦法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