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代表處2010年檢審計和準備資料
時間:201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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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資代表處2011年年檢(工商)通知及年檢提交資料清單
根據北京市工商局規定,今年代表處年檢變化很大,需提供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并電子版上傳網站,詳情請咨詢:010-82620337。代表處年檢具體為:
根據《企業年度檢驗辦法》、《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凡2010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所屬分局登記注冊,領取《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的企業和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及2011年1月1日至2月28日由外省市遷入本市且經市局及各分局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和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均須在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接受年度檢驗(以下簡稱年檢)或申請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報)。逾期未接受年檢或辦理年報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通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www.baic.gov.cn),也可憑《營業執照》或《登記證》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年檢報告書》或《年度報告書》申報、辦理年檢或年報手續。
代表機構年檢年報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年度報告書;
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電子版本);
③加蓋公章的登記證復印件;
代表機構設立時涉及前置許可的,需提交加蓋公章的前置許可證件、批準文件的復印件。設立不滿一個會計年度的代表機構,無需提交年度審計報告。
*提示:通過年報的代表機構請及時更換為新《登記證》
北京京審會計師事務所為代表處提供審計、代理、咨詢服務,業務咨詢電話:010-8262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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