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通知
各區縣科委、財政局、地稅局,各區縣(地區)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中關村各園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和《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362號),以及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印發的《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實施方案》(京科高發〔2008〕434號)的規定,現就2011年度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啟動北京市201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受理工作。申請參加201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請于2011年9月30日前報送申報材料。
二、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上進行注冊、登記、申報后,請將書面申報材料(一式五份)報送到企業注冊所在地的區縣科委或中關村各園區管委會(中關村科技園區外企業送交注冊所在地的區縣科委,園區內企業送交注冊所在地的園區管委會),由各區縣科委和中關村各園區管委會匯總報送至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小組辦公室。
三、請各區縣科委、中關村各園區管委會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大政策宣傳培訓和輔導服務力度,做好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組織工作。
四、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內企業按照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關于轉發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完善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京科發〔2011〕173號)規定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