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財政政策下的稅務籌劃要點
在當前經濟形勢處于渾濁不清的狀態下,預測未來是一件風險很大的事情,對賭未來的稅收也如出一轍。CFO需要辨別清楚積極財政政策背景下減稅的性質、涉稅風險、稅收管控以及企業機會。
減稅的性質和特點
中國新一輪稅收的結構性調整稍早于近期所點明的積極財政政策的實施。當時的市場遠沒有今天這般糟糕,并缺少應有的征兆。上述政策調整具標桿意義的是新企業所得稅法的推出。新企業所得稅八個百分點名義稅率的降低,與眼下保GDP無關,是醞釀已久的事情。當時為了避免政府的歲入“俯臥撐”,政府在其他方面又采取了多項增稅減支措施,包括企圖使出口退稅歸零、提高資源稅、從房地產業中用稅費工具尋租,印花稅的“半夜雞叫”也是在此背景下發生的。
不過從性質上講,當時的稅收調整設計,總體偏重于解決企業高稅負和經濟結構扭曲問題,有減法也有加法,前提是財政盤子不能因稅收調整而變小。屬于“保守療法”,政策上也談不上什么積極。
采取包括轉型在內的積極增值稅政策、降低資本市場印花稅、取消利息所得稅、全面調整關稅、清理房產業稅費、消費稅改革、提高出口退稅率和個稅起征點等,構成了政府新近提出的積極財政政策中“結構性減稅”的主要內容。從性質上看,目前實施的積極財政政策是以政府的公共財政投入和結構性減稅對沖已經完全失去使用方向感的歲入——由于經濟活動長期受制于財政拖累而作出的糾正,屬于一種零和式自我救贖。
2009年,各級政府或將還會推出某些結構性減稅組合。包括再調出口退稅率和關稅、下調甚至臨時取消房地產業大部分稅費、下調包括銀行在內的服務業營業稅和其他稅收優惠政策。自2009年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統一調低至3%后,最值得企業關注的是一般納稅人17%增值稅稅率問題。17%的增值稅稅率與大多數國家相比都屬于高的,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增值稅率偏高的問題一直有些爭論,只不過在當前形勢下這個信號被放大了。人們對降低增值稅率作為政府可能動用的最后手段仍然有一些期待。
減稅力度低于預期
目前積極財政中稅式支出(某些收入的放棄)的實施遠比政府直接財政投入的大手筆來得保守。中央決策部門估計,目前已出臺的所有減稅、讓利、減費措施,大約可以為企業減負5000多億元。據此推算,剔除其中的減費因素,這個數字不足稅收年收入的7%.而2008年在下半年稅收增速有所放緩的情況下,全年稅收收入仍然保持20%以上的增長率,遠遠超過GDP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