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經濟稅收籌劃
從事營業項目的經營活動,對于私營業主而言,既負有繳納流轉稅的納稅義務,又要負擔企業所得稅。作為投資者個人而言,還要就企業稅后留利分配給個人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作為個人參與營業項目的生產經營者在如何選擇合理的避稅方式,盡可能節約成本、降低稅負方面具有較為廣闊的空間。
合理避稅的基本原則就是減少企業的稅收支出,使企業利潤量化值達到最大,進而擴大企業分配給個人的分紅利潤基數。這里僅就個體私營經濟如何選擇對個人稅收量產生影響的避稅方式作一介紹。
一、優惠政策不用浪費
個體私營經濟無論是從事建筑業、金融業、文化體育業還是服務業等,都可以通過經營項目的稅收優惠達到合理降低稅負的目的。比如:
1、營業稅優惠:
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婚介等服務;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以及從事科技研究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等等,不繳營業稅。此外,符合國家規定的民政福利企業和校辦企業,也可享受一定的免稅、減稅待遇。
2.企業所得稅優惠:
現階段可以享受一定減免稅待遇的有:符合國家規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從事第三產業的企業,以廢渣、廢水、廢氣為主要原料生產的企業,在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新辦的企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企業,新辦的勞動服務就業企業,教育部門所屬的學校辦的工廠、農場,民政部門所屬的福利生產企業,鄉鎮企業等等。
3、個人所得稅優惠:
購買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取得的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對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可減征個人所得稅等等。
個體工商業者在選擇經營項目時,完全可以考慮和利用這些優惠規定,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合理靈活地加以運用,取得享受減免稅優惠待遇。
二、“洋為中用”
我國為吸收外資、引進技術、擴展國際經濟的交往,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稅收傾斜政策。個體工商業主可通過洽談合資、引資、改制、資產重組等一系列方式,實現由內資企業向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等經營模式過渡,不失為一種獲取享受更多減稅、免稅或緩稅的好辦法。
三、選個“風水寶地”
凡是在經濟特區、沿海經濟開發區、經濟特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以及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產業區、保稅區設立的生產、經營、服務型企業和從事高新技術開發的企業,都可享受較大程度的稅收優惠。私營企業在選擇投資地點時,可以有目的地選擇以上特定區域從事投資和生產經營,從而享有更多的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