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一)
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就是對被審計單位采購業務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的審查和評價活動,對促使被審計單位加強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建設,防范采購業務風險具有重要意義。企業應當建立對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的審計制度,明確審計機構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內部審計部門或人員應通過實施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檢查采購與付款業務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項規定是否得到有效執行。
審計依據
采購業務控制審計依據除了國家關于采購業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企業制定的采購業務管理制度及其《企業內部控制手冊》有關采購業務部分的內容外,還應包括國家、行業協會、被審計單位有關審計方面的規范及標準等。
審計目標
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目標,就是保證采購業務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并促使企業預防和控制采購業務風險,具體包括:
(1)證實采購業務管理內部控制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執行。
(2)證實各項采購業務收付是否合法、合規。
(3)證實所記錄的購貨都已收到物品或已接受勞務,并符合購貨方的最大利益。
(4)證實已發生的購貨業務均已記錄。
(5)證實所記錄的購貨業務估價正確。
(6)證實購貨業務的分類正確。
(7)證實購貨業務按正確的日期記錄。
(8)證實購貨業務被正確記入應付賬款和存貨等明細賬中,并被準確匯總。
審計內容
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內容,因審計主體、審計要求及其審計方式的不同而不同。采用傳統的全面審計方式,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是審查和評價采購業務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有效性等兩個方面,范圍包括購買、付款等采購業務。采用以風險為導向審計方式的,審計人員應以采購業務風險為導向,審計已經設計完成的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及其相關的管理制度是否有效執行,是否有效控制了采購業務風險;已經設計有效的采購業務各控制點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實施,是否有效防止了各控制環節的風險;是否根據業務、環境等的變化持續改進采購業務內部控制等。
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審計的重點是檢查企業是否在采購與付款業務中存在不相容崗位混崗的現象,對不相容職務是否真正做到了分離;檢查企業的重大采購與付款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檢查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形成及支付的正確性、時效性、合法性,檢查單位有無利用這些賬戶從事不法活動的行為;檢查采購與付款業務中產生的各種單據、憑證和文件的登記、領用、傳遞、保管、注銷手續是否齊全,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