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現金流量表編制的簡易方法(4)
(3)退回的增值稅、所得稅等不包含其中,而應在本表第2行“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填列。
18.第4行“支付的職工薪酬”:應當填列小企業當月以現金支付的、在“應付職工薪酬”各明細科目中核算的支付給職工和為職工支付的各種薪酬。本項應根據“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的本月借方發生額和現金科目本月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19.第2行“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應當根據小企業當月收到的除銷售產成品、商品、提供勞務以外的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在小企業,這些現金收入主要在“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其他應付款”等科目核算。
《釋義》列舉的該項目具體內容包括:
(1)收到的以現金交付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2)收到的各種稅費返還和政府補貼的其他現金;
(3)經營租賃的現金收入;
(4)個人賠償和保險理賠的現金收入;
(5)收到捐贈、贊助取得的現金;
(6)收取押金、保證金、違約金等現金收入;
(7)收到退回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等稅金。
倒推銷售、購買項目現金收支
(一)倒推銷售現金收入
1.籌資活動現金收入=第14行+第15行;投資活動現金收入=第8行+第9行+第10行。
2.本月現金收入總額=所有現金科目借方發生額合計-所有現金科目或明細科目之間對轉的金額=所有現金科目借方發生額合計-(庫存現金與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之間對轉的金額+銀行存款明細科目之間對轉的金額+銀行存款與其他貨幣資金之間對轉的金額+其他貨幣資金明細科目之間對轉的金額)。
3.第1行“銷售產成品、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本月現金收入總額-(籌資活動現金收入+投資活動現金收入+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二)倒推購買項目現金支出
1.本月經營活動現金收入合計=第1行+第2行。
2.本月經營活動支付的現金合計=本月經營活動現金收入合計-(本月現金凈增加額-本月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本月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3.第3行“購買原材料、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本月經營活動支付的現金合計-(第4行+第5行+第6行)。
值得提出討論的是,《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現金流量表格式,沒有設置“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項目。但有外幣業務的小企業并不鮮見,有外幣現金賬戶時,月末按即期匯率調整外幣賬戶余額時必然會導致現金賬戶期末余額的增減變動,如果不作反映,三個大類別的現金流量凈額合計數就會與按期末、期初現金余額差額計算的“現金凈增加額”不相等。這一點是現金流量表設計的疏漏。筆者的意見是,有外幣現金業務的小企業,仍應在“現金凈增加額”項上方增設“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項目,以備填表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