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報告包括的內容
內部審計報告沒有固定的項目要求。基本的項目應該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審計報告的標題
審計報告的標題因審計項目和審計內容的不同而不同。例如:關于對**公司財務收支的審計報告;關于對**公司(**期間)經營(目標)結果的審計報告;關于對***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報告;關于對**公司經理**離任的審計報告;關于對**公司***問題的中期審計報告;關于對項目的專項審計調查報告;關于對擬并購**公司資產情況的審計報告;盡職調查報告;關于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審計報告……。
二、審計報告的主送人
根據內部審計機構隸屬關系的不同而有區別:財務總監;主管總裁(經理);總審計師(審計總監);董事長;審計委員會等。
三、審計依據、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審計人員、審計時間
開宗明義:根據什么進行審計?本次審計要解決什么問題?審計何時間內、何范圍內、何內容?審計工作人員及審計所耗時間。這里不能羅嗦,宜高度概括但不能缺項。
四、審計出的主要問題及問題形成的原因
審計出的主要問題要根據重要性(金額大小、性質、影響程度等)原則,對問題進行排序。如:重大偏離審計目標的違法問題、違規問題、高風險問題、做假帳、上報虛假的財務報告、資產不實風險等。對所有問題都要先定性質后量化。如:虛增**年度利潤300萬元;職務侵占公款300萬元;現金短款300元;違反投資決策程序造成投資損失300萬元;私設小金庫300萬元等等。然后逐項描述。基本要求是:讓所有收到報告的人都能讀懂問題的來龍去脈。
問題形成的原因可以單獨寫也可寫在報告里,但一定要實事求是,符合客觀實際。問題的原因應該明確界定出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主觀原因的表現是:明知故犯;先犯后改、改了再犯;履查履犯。客觀原因的表現是:業務流程中設為非控制重點環節;內部控制點制度空白;非常情況下發生;企業發展中的新問題。所有原因均應引申其對公司發展的影響。
五、被審計對象在審計期間就已經審計出的問題的整改行動及糾正措施
在審計期間(審計通知書發出之日起到部門審計報告定稿前)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公司已經或正在進行整改,有實際糾正行動和結果的,應該在審計報告中進行描述。肯定被審計對象對制度的維護和對審計問題的態度所做出的努力。這個信息應該通過審計報告傳遞到所有能讀到審計報告的每位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