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審計企業的往來賬款
實際審計工作中,有些審計人員對往來賬的審計重視不夠。主要原因是往來賬項的許多經濟業務并不直接地表現為收入、成本、利潤等敏感指標,而且往來賬內容多、項目雜、發生頻繁,取證困難,易造成有些審計人員往往采用偷懶的方法,或回避往來賬的檢查,或用小樣本抽樣的方法泛泛地審計往來賬項。如何在保證審計質量的前提下,提高對往來賬項審計的效率,是完成審計工作的重要一環。因此,筆者結合自己的審計體會,談談往來賬的一些審計技巧和方法,以茲與同仁共勉。
從各往來賬的各個二級科目名稱上判斷往來賬科目核算的正確性,推斷對往來賬審計的重點領域。
根據往來賬會計科目核算的性質,所有往來賬的明細科目都有明確的核算對象,也就是說,會計科目反映的內容與其名稱應該是一一對應的關系。核算對象應該有確指,否則就屬于審計的重點領域。如: 往來科目的明細科目中出現“其它”、“暫掛款”、“暫收(付)款”、“其它科目轉來”、“欠款”、“特定款”等沒有明確特指的對象; 一級往來科目的明細科目中出現若干同一單位或個人掛賬; 明細賬的掛賬科目性質與一級往來賬的核算內容極不相符等。若被審單位往來賬中出現以上這些經濟事項,應該在審計時予以充分關注。
特別注意長期不發生增減借貸變化的呆滯往來賬項和偶發性的大額往來賬項。
不同的往來賬明細科目都有明確且唯一的經濟對象,內容上反映與此對象之間經常性的、相對固定的經濟活動。只發生了一筆或很少幾筆業務后就長期掛賬的客戶,就可能存在信用危機,其在往來明細科目中的反映自然就應成為審計重點。值得重點關注的是它的形成、變化有可能帶有違規、違法性質,也有可能帶來一定的經營風險。如隱瞞收入、少攤成本費用、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私分侵吞公款、巨額壞賬、賬外資金體外循環等。
符合性測試與實質性測試并重,減輕對往來賬項函證的期望值。
與其他會計科目審計手法不同,往來賬科目的審計對符合性測試有較強的依賴性,即使是在實質性測試時也必須使用符合性測試。由于往來類科目的發生額大多與流動性最好的現金有關,經濟活動中大量的資金收付過程大多是往來賬項增減變動的結果。從某種意義上說,管理好了往來賬項也就管好了企業的現金流入和流出。因此,一個管理成熟的企業通常都會制定較為完善的資金審批制度和資金回籠制度,而這些制度就是對往來賬內控審計的重要依據之一。與這些主要的資金管理制度相配套,還有一些輔助的資金管理制度,如差旅費報銷制度、備用金使用制度、物資采購制度、實物資產報廢回收制度等,也都與往來科目的發生有直接的關系。在對相關的往來賬項進行實質性審計時都應對照這些制度進行符合性測試。往來賬的發生符合相應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是往來賬項形成合理的最起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