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審計要求
銀行存款審計目前的問題是:往往審計人員一般只關注銀行存款的期末余額,對銀行存款流水不夠重視。在實際中,特別是一些資金流量大的企業,可能存在一定的風險。為了控制資金挪用等風險,需要核對資金流水,尋找沒有入賬的資金收付。
主要關注銀行存款的完整性,找到未入賬的收入。這時應關注銀行對賬單的發生額,而不是關注銀行對賬單余額是否與銀行存款日記賬是否相符。尤其是可能在銀行對賬單中記載了增加或者減少相同的金額,或者若干筆支出累積等于某一增加的銀行存款,尤其要注意,這些,在銀行存款余額中看不到,尤其是進來的收入,可能又通過其他應付款轉出,但并沒有記賬,而余額又是正確的。
?。ㄒ唬┤〉昧藢~單和調節表后,應檢查以下內容:
1.取得本期全部銀行對賬單,根據審計重要性水平,結合專業判斷,確定需要核對的金額下限。
2.將限額以上的資金流水和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核對。沒有入賬的資金收付,如果沒有形成未達賬項,肯定借貸雙方都有發生,所以,為了減少核對工作量,可以只核對日記賬貸方發生數。
3.如果發現沒有入賬的資金收付,要認真查找原因,可能的原因主要包括被審計單位出借銀行賬戶、收入不入賬、挪用資金等。
(1)出借銀行賬戶的情況多見于小企業和特殊行業的企業,如建筑業等。
?。?)收入不入賬的情況多見于有避稅需求的企業。這種情況一般是在對賬單上先出現一筆資金收入,然后一次或分次轉出。對于這種情況,審計的策略與前一種基本相同。
?。?)挪用資金的情況多見于資金存量和流量都比較大,內部控制不完善的企業。一般是對賬單上先出現一筆資金支付,然后一次或分次轉回,資金的支付可能以現金的方式進行,也可能流向證券營業部等其他單位。審計人員如果發現這種情況,除了進一步采取追查措施以外,要根據情況,必要時向企業主管人員反映情況。
上市公司出于粉飾現金流量和盈利能力的目的,往往利用銀行存款大做文章。即虛構應收款項的回收,減少壞賬準備的計提,虛增利潤;同時虛增貨幣資金,美化現金流量。
補充:關注定期存款、保證金等受限制銀行存款
當被審計單位有定期存款和承兌保證金時,要考慮其是否存在未入賬貸款和應付票據的可能性。
根據票據法規定,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企業及其他組織之間需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才能使用商業匯票。
為降低此種審計風險,在審計時應做到:索取企業定期存單原件(若只提供復印件,則有可能已質押);詳細審計承兌保證金的入賬記錄,根據保證金合理推斷企業的應付銀行承兌匯票規模;在對銀行存貸款進行函證時,將企業從該行取得尚未到期付款的銀行承兌匯票及由貼現票據轉為的逾期貸款明示為一項函證內容;結合應付票據的審計,索取企業申請銀行承兌匯票的內部控制制度和應付票據備查登記簿;結合長、短期借款的審計,索取被審計單位的貸款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