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授信業務操作的審計要點
時間:201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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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1、授權管理的審計。審計授權層次是否清晰,授權事項、范圍是否確定,責任是否明確,授權形式是否合規,授權及變動是否有書面依據。授信業務環節中不相容職務是否分離,以防止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的發生。授信業務的調查和審批部門是否分設,各部門、各負責人是否嚴格按規定程序操作。是否對所有客戶進行了綜合授信額度的審查、認定并據以實行。貸款是否符合信貸流程,是否符合貸審分離、貸審會制度和審批權限,授信業務審查要點是否落實,風險揭示及防范措施是否充分和完備。是否嚴格執行授信審批程序,有無逆程序操作和放松授信標準的情況。
2、憑證和記錄的審計。審計授信業務流程中是否設置和使用適當的憑證和記錄,以確保授信業務活動記載準確,能夠全面反映授信業務的操作軌跡。如貸審會記錄、授信業務審批傳遞單、授信業務審定單、貸款合同、放款憑證等書面記錄是否完整反映業務軌跡。
3、授信業務操作環節的審計。(1)調查環節審計。貸前調查是否做到雙人調查、實地查看。對借款人的管理水平、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發展前景、還款能力、信譽情況,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是否作了認真細致的調查并寫出信息充分的調查報告,以作為授信審查和決策的依據。(2)審查環節審計。審查人員對調查人員提供的資料是否進行認真的復核,審查意見是否簡單地建立在調查人員所作的調查結論基礎上。貸時審查是否根據借款人的資金需要和有關貸款條件的規定對借款人的申請進行認真的審查,有無認真揭示業務風險,并提出降低風險對策。(3)貸后管理環節審計。是否保持與借款人的密切聯系,貸后檢查有無做到雙人交叉,現場檢查;是否進行定期的信貸分析,發現問題是否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以防范信貸資產風險。授信業務檔案是否齊備。信息資料收集、記載、歸檔是否及時和完整。信貸員管理考核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從事信貸重要崗位人員在離開本崗位時,是否對其在任職期間和職責權限內所發放貸款的風險情況進行檢查認定,并嚴格工作移交手續。(4)決策環節審計。決策層次是否清晰,責任是否明確,決策執行的反饋及調整是否及時。
2、憑證和記錄的審計。審計授信業務流程中是否設置和使用適當的憑證和記錄,以確保授信業務活動記載準確,能夠全面反映授信業務的操作軌跡。如貸審會記錄、授信業務審批傳遞單、授信業務審定單、貸款合同、放款憑證等書面記錄是否完整反映業務軌跡。
3、授信業務操作環節的審計。(1)調查環節審計。貸前調查是否做到雙人調查、實地查看。對借款人的管理水平、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發展前景、還款能力、信譽情況,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是否作了認真細致的調查并寫出信息充分的調查報告,以作為授信審查和決策的依據。(2)審查環節審計。審查人員對調查人員提供的資料是否進行認真的復核,審查意見是否簡單地建立在調查人員所作的調查結論基礎上。貸時審查是否根據借款人的資金需要和有關貸款條件的規定對借款人的申請進行認真的審查,有無認真揭示業務風險,并提出降低風險對策。(3)貸后管理環節審計。是否保持與借款人的密切聯系,貸后檢查有無做到雙人交叉,現場檢查;是否進行定期的信貸分析,發現問題是否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以防范信貸資產風險。授信業務檔案是否齊備。信息資料收集、記載、歸檔是否及時和完整。信貸員管理考核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從事信貸重要崗位人員在離開本崗位時,是否對其在任職期間和職責權限內所發放貸款的風險情況進行檢查認定,并嚴格工作移交手續。(4)決策環節審計。決策層次是否清晰,責任是否明確,決策執行的反饋及調整是否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