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保險公司如何辦理稅務登記證
時間:20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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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問題】
我公司是2010年新辦的保險公司。請問,我們應如何辦理稅務登記證?
【解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20號)第一條規定,自2009年起,新增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中,應繳納增值稅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管理。應繳納營業稅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地方稅務局管理。
對下列新增企業的所得稅征管范圍實行以下規定:
1.企業所得稅全額為中央收入的企業和在國家稅務局繳納營業稅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管理。
2.銀行(信用社)、保險公司的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管理,除上述規定外的其他各類金融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由地方稅務局管理。
3.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企業所得稅仍由國家稅務局管理。
因此,上述公司需要到國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證。